2022年从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32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护理人员20名(护理专业);
2.核酸实验室检验人员10名(检验专业);
3.会计人员2名(会计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具有护士资格证;核酸实验室检验人员具有检验士资格证(有新冠核酸上岗证及援筑工作经验者优先);会计人员具有会计师资格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身高155cm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时间:2022年 12月21日-2022年12月26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 12月21-26日。
2.报名地点:从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第一学历)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4)报名费每人100元。
六、报名资格审查
由人事科、监察室、护理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七、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考试相关工作由人事科、考察室、医务科等科室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九、体检
按聘用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不聘用。体检工作在我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
人事科、纪检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只享受基本生活补助,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医院合同工相应岗位工资待遇与绩效,购买相关社会保障项目。
联系电话:0855-6412285(从江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855-6411388(县卫生健康局)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护理人员20名(护理专业);
2.核酸实验室检验人员10名(检验专业);
3.会计人员2名(会计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具有护士资格证;核酸实验室检验人员具有检验士资格证(有新冠核酸上岗证及援筑工作经验者优先);会计人员具有会计师资格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身高155cm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时间:2022年 12月21日-2022年12月26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 12月21-26日。
2.报名地点:从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第一学历)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4)报名费每人100元。
六、报名资格审查
由人事科、监察室、护理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七、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考试相关工作由人事科、考察室、医务科等科室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九、体检
按聘用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不聘用。体检工作在我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
人事科、纪检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只享受基本生活补助,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医院合同工相应岗位工资待遇与绩效,购买相关社会保障项目。
联系电话:0855-6412285(从江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855-6411388(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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