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文山州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20人公告

2022-12-22 来源: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规定,现将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共20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和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文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面试工作由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及监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1.教体系统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2月8日17:30

2.卫健系统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紧缺岗位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一寸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报名邮箱和联系方式具体见《岗位计划表》),未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考核招聘工作。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四)准考证领取

1.教体系统岗位: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月9日(上午8:30-12:00,14:00-17:30)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到文山市第四小学善思楼一楼教务处进行资格确认,条件符合者领取准考证。

2.卫健系统岗位: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日8:00-11:30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到文山市卫生健康局10楼人事教育股(文山市龙欢路76号)进行资格确认,条件符合者带上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考试

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计划聘用。

1.面试方式及内容

(1)教体系统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模拟、解题讲题或答辩方式,内容以文山市普通高中现行教材为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时间20分钟。

(2)卫健系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及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2.面试时间及地点

(1)教系统岗位

面试时间:2023年2月10日上午8:30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文山市第四小学。

面试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2)卫健系统岗位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日上午08:30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行政楼。

3.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面试测评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本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市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人选的,由招聘小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的,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后,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时间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八)考察

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登陆查看相关信息。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重要提示

(一)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发布计划的专业需求中,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交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为准。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0876-2143340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0876-3066957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76-2143967。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规定,现将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共20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和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文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面试工作由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及监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1.教体系统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2月8日17:30

2.卫健系统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紧缺岗位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一寸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报名邮箱和联系方式具体见《岗位计划表》),未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考核招聘工作。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四)准考证领取

1.教体系统岗位: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2月9日(上午8:30-12:00,14:00-17:30)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到文山市第四小学善思楼一楼教务处进行资格确认,条件符合者领取准考证。

2.卫健系统岗位: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3月1日8:00-11:30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到文山市卫生健康局10楼人事教育股(文山市龙欢路76号)进行资格确认,条件符合者带上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考试

202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计划聘用。

1.面试方式及内容

(1)教体系统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模拟、解题讲题或答辩方式,内容以文山市普通高中现行教材为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时间20分钟。

(2)卫健系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及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2.面试时间及地点

(1)教系统岗位

面试时间:2023年2月10日上午8:30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文山市第四小学。

面试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2)卫健系统岗位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日上午08:30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行政楼。

3.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面试测评总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本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市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进入下一招聘人选的,由招聘小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的,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后,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时间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八)考察

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登陆查看相关信息。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重要提示

(一)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发布计划的专业需求中,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交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为准。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0876-2143340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0876-3066957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76-2143967。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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