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新院迁建人才储备,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二院”)经批准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8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择优聘用、能进能出、尊重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自主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其中护理专业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2023年应届护理学专业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方式,即签订合同1年内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五)一般年龄30岁及以下(年龄放宽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2月4日(节假日不休),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四楼组织人事科,详细地址:隆阳区正阳南路13号。
4.材料清单及顺序
(1)2021年、2022年及以前毕业但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成绩单(需有学校公章)、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2)2023年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籍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3)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5.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核组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将于2023年2月7日17:00前电话通知,届时未接到通知即为未进入面试。面试定于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进行,地点另行通知。
无法联系或不能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
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结合卫生行业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考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则加试一题,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
(五)签订协议
通过面试成绩择优确定的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约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市二院报到,同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组织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对体检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考核通过的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面试人员无法联系或不能按要求按时到场的;
(二)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待遇
管理和待遇按照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名人员报名成功后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因电话不通联系不上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名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报名人员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八、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875-2122259
监督电话: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875-3037080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办0875-2191056
附件1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设置表.docx
附件2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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