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为市政府直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食品(含粮油产品)、农产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校准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及咨询服务,负责检验检测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及相关科研、技术培训。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公司)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审计正在接受审查、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其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2月20日9:00至2023年2月24日17:00期间,填写《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lpssjyjczx@163.com)。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邮箱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月25日17:00结束。资格初审情况将通过邮箱反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截止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与最终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考计划将予以减少或取消。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上旬,具体以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计量检定相关专业知识》(01岗位)、《药品检验相关专业知识》(02岗位),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能力。考试科目实行分类考试,考生参加其报考岗位对应考试科目考试。考试科目为一科。
1.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证件不齐全的不能参加笔试。
2.未完成笔试科目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
(二)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结束后,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三个自然日。公示期间若发现相关情况,经核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根据拟聘用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2天)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方能参加面试。
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未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结构化面试成绩×40%。
(六)综合成绩公示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和综合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相关情况,经核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体检
成绩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中心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聘用审批
考察工作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生同时需提供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无参加过违法组织记录书面证明材料、银行征信证明材料。
考察为不合格,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后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经中心党组研究后办理相关劳动手续。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一)试用期2个月,工资为2500元/月,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社保,不享受其他待遇。
(二)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后,办理住房公积金事宜,享受编制内职工同等休假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无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人员2700元/月,持相应初级职称及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3000元/月,持相应中级职称及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3500元/月,持相应高级职称及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4000元/月。
2、绩效工资:完成相应工作经考核合格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人员1100元/月,持相应初级职称及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1500元/月,持相应中级职称及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1800元/月,持相应高级职称及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2500元/月。
3、年终绩效工资5000元/人,根据中心相关制度及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4、在我中心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增加基本工资60元/月。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考工作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心党组研究确定并作解释。
(二)本《公告》解释权属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
(三)应试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回避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各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报名统一咨询电话:0858-8191504(市检验检测中心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18286875699
附件1: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
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