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兴仁市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2022-06-09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函》(州人社函〔2022〕4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引进人才工作在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83名。职位具体详见:《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从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发布需求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17:00止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投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7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1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符合《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表》的相关要求。

7.具备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能引进条件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止2022年5月7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8.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1.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测试单位组织,在测试准考证领取前完成。

(一)复审时间

1.教育系统职位:2022年6月15日8:30—11:30,14:30—17:00。

2.卫健系统职位:2022年7月4日8:30—11:30,14:30—17:00。

3.市直其余事业单位引进职位:2022年7月8日8:30—11:30,14:30—17:00。

(二)复审地点

1.教育系统职位:兴仁市教育局一楼人事股。

2.卫健系统职位:兴仁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3.市直其余事业单位引进职位:兴仁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三)复审对象

2022年5月20日前进行网上投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

(四)复审提供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2022届毕业生需持盖有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册)、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合格需提供1寸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在引进工作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要求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六、测试

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批对教育系统职位、卫健系统职位、市直事业单位职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试卷制作教育系统职位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卫健系统职位由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市直其余事业单位职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一)教育系统职位面试

民族中学物理、生物、思想政治教师职位,兴仁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美术教师职位的面试。

1.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

3.面试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6月15日8:30—11:30,14:30—17: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2)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市教育局一楼人事股。

4.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

(二)卫健系统职位面试

兴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兴仁市人民医院、兴仁市中医院职位的面试。

1.面试内容:兴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病科职位、兴仁市中医院财务职位面试只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余医学专业职位采取专业知识作答+实践技能操作的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2022年7月5日9:00。

3.面试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7月4日8:30—11:30,14:30—17: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2)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4.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计算:结构化面试职位总分100分;其余医学专业职位面试按百分制计算,专业知识作答占40%,实践技能操作占60%。

(三)市直事业单位职位面试

兴仁市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仁市梨树坪国有林场、兴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兴仁市草地生态畜牧发展中心、兴仁市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兴仁市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事务服务中心、兴仁市文体广电综合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心、兴仁市法律援助中心、兴仁市融媒体中心、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兴仁市党校培训中心职位的面试。

1.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22年7月9日9:00。

3.面试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7月8日8:30—11:30,14:30—17: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2)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4.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测试,测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加试一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按引进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取得符合聘用岗位需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提取个人档案审核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必须于2022年12月20日前取得应聘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和学籍档案材料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兴仁市最低服务期限必须满5年(含试用期)。

十、其他

(一)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认真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拟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测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

(二)本次人才引进线下对接工作严格按照《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疫情防控方案》和我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疫情变化等原因需调整时间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方案由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发布,人才引进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附件:1.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表

2.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疫情防控方案

          

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附件1: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表.xls

      附件2: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3: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引进人才测试防疫方案.docx

 

为进一步加强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函》(州人社函〔2022〕4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引进人才工作在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83名。职位具体详见:《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从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发布需求之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17:00止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投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7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1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符合《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表》的相关要求。

7.具备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能引进条件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止2022年5月7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8.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1.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测试单位组织,在测试准考证领取前完成。

(一)复审时间

1.教育系统职位:2022年6月15日8:30—11:30,14:30—17:00。

2.卫健系统职位:2022年7月4日8:30—11:30,14:30—17:00。

3.市直其余事业单位引进职位:2022年7月8日8:30—11:30,14:30—17:00。

(二)复审地点

1.教育系统职位:兴仁市教育局一楼人事股。

2.卫健系统职位:兴仁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3.市直其余事业单位引进职位:兴仁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三)复审对象

2022年5月20日前进行网上投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详见《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

(四)复审提供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2022届毕业生需持盖有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册)、资格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合格需提供1寸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在引进工作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要求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六、测试

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批对教育系统职位、卫健系统职位、市直事业单位职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试卷制作教育系统职位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卫健系统职位由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市直其余事业单位职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一)教育系统职位面试

民族中学物理、生物、思想政治教师职位,兴仁市民族职业技术学校美术教师职位的面试。

1.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

3.面试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6月15日8:30—11:30,14:30—17: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2)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市教育局一楼人事股。

4.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

(二)卫健系统职位面试

兴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兴仁市人民医院、兴仁市中医院职位的面试。

1.面试内容:兴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病科职位、兴仁市中医院财务职位面试只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余医学专业职位采取专业知识作答+实践技能操作的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2022年7月5日9:00。

3.面试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7月4日8:30—11:30,14:30—17: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2)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4.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计算:结构化面试职位总分100分;其余医学专业职位面试按百分制计算,专业知识作答占40%,实践技能操作占60%。

(三)市直事业单位职位面试

兴仁市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仁市梨树坪国有林场、兴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兴仁市草地生态畜牧发展中心、兴仁市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兴仁市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事务服务中心、兴仁市文体广电综合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心、兴仁市法律援助中心、兴仁市融媒体中心、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兴仁市党校培训中心职位的面试。

1.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22年7月9日9:00。

3.面试准考证发放: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7月8日8:30—11:30,14:30—17:00,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2)准考证发放地点:兴仁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4.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行测试,测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若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加试一次,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按引进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开展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取得符合聘用岗位需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提取个人档案审核合格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必须于2022年12月20日前取得应聘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和学籍档案材料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兴仁市最低服务期限必须满5年(含试用期)。

十、其他

(一)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认真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拟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测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

(二)本次人才引进线下对接工作严格按照《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疫情防控方案》和我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疫情变化等原因需调整时间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方案由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通知公告栏上进行发布,人才引进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附件:1.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表

2.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疫情防控方案

          

兴仁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附件1: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需求表.xls

      附件2: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3: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兴仁市引进人才测试防疫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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