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考调所属事业单位笔试公告

2022-06-10 来源: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6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地   点:贵州省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详细地址见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于2022年6月13日上午9:00至6月18日下午18: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通过“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z/04bj/)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见附件2)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如有违反,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根据《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参加笔试相关准备。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结合《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行程码带星号或健康码呈“灰码”人员,入黔须落实“5 天3检”措施,入考场时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均须在贵州省内进行,其中第3次检测采样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再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入场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见附件3)。考生经检测进入考点后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7-8638848(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15117585005(周璐)。

监督电话:0857-8339364(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1.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doc

      2.考生须知.doc

      3.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

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6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地   点:贵州省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详细地址见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于2022年6月13日上午9:00至6月18日下午18: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通过“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z/04bj/)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见附件2)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如有违反,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考生根据《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参加笔试相关准备。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结合《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行程码带星号或健康码呈“灰码”人员,入黔须落实“5 天3检”措施,入考场时须提供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抵黔后5日内的3次核酸检测均须在贵州省内进行,其中第3次检测采样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再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入场时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见附件3)。考生经检测进入考点后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7-8638848(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15117585005(周璐)。

监督电话:0857-8339364(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1.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doc

      2.考生须知.doc

      3.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

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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