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招聘环境监测工作人员(临聘)公告

2023-03-21 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临聘人员,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作风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服从管理。

2.岗位要求:性别不限;年龄35至40岁(1983年1月1日至1988年1月1日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在实验室做实验经历者优先考虑;具有《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的不受专业限制。

3.健康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1.应聘方式: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并携带个人简历,现场应聘并接受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31日。

3.报名地点: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榕江县弘坤农贸市场三楼办公室)。

4.联系方式:0855-6620086。

注: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简历内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将进行电话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2000元/月计发。转正聘用后,月薪3500元/月,其中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意外伤害险等四险,单位匹配部分由本单位负责。

五、聘用

经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为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手续。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条件择优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负责解释。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2023年3月20日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临聘人员,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作风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服从管理。

2.岗位要求:性别不限;年龄35至40岁(1983年1月1日至1988年1月1日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在实验室做实验经历者优先考虑;具有《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的不受专业限制。

3.健康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1.应聘方式: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并携带个人简历,现场应聘并接受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31日。

3.报名地点: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榕江县弘坤农贸市场三楼办公室)。

4.联系方式:0855-6620086。

注: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简历内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将进行电话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2000元/月计发。转正聘用后,月薪3500元/月,其中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意外伤害险等四险,单位匹配部分由本单位负责。

五、聘用

经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为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手续。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条件择优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负责解释。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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