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西南州商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3-03-21 来源:

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州人社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州商务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黔西南州商务局公益性岗位2名。

     二、招聘原则

黔西南州商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中第6页登记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在就业创业登记证上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1.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三)身体健康,符合工作需要。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名额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商务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登记报名。(兴义市桔山大道中段鑫吉园1栋三楼311室;联系电话:0859-3239229)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6)《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由黔西南州商务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将组织开展集中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四)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经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黔西南州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方可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审核试用一星期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3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起计算。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单位补贴,缴纳五险。餐食按照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统一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相关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商务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39229

 

黔西南州商务局

2023年3月21日

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州人社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州商务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黔西南州商务局公益性岗位2名。

     二、招聘原则

黔西南州商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中第6页登记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在就业创业登记证上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1.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三)身体健康,符合工作需要。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名额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商务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登记报名。(兴义市桔山大道中段鑫吉园1栋三楼311室;联系电话:0859-3239229)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6)《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由黔西南州商务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将组织开展集中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四)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经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黔西南州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方可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审核试用一星期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3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起计算。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单位补贴,缴纳五险。餐食按照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统一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相关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商务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39229

 

黔西南州商务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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