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4月21-5月7日报名

2023-04-23 来源: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务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及文字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男,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异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6.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工资待遇

按规定进行聘用,考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聘用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转正后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方式

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者通知进行面试,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岗位要求和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5月7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报名地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二楼办公室(隆阳区永昌路223号),联系电话:0875-2140176。

六、政审、体检和公示

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需自费)、标准进行。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经面试通过、体检合格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说明

1.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2.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3年4月21日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务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及文字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男,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异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6.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工资待遇

按规定进行聘用,考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聘用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转正后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本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方式

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者通知进行面试,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应聘人员条件、岗位要求和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5月7日(包括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报名地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二楼办公室(隆阳区永昌路223号),联系电话:0875-2140176。

六、政审、体检和公示

参照国家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政审和体检程序(需自费)、标准进行。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经面试通过、体检合格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说明

1.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2.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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