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参照国家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以岗适人、人适其岗、人岗匹配为标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政治品质、知识结构、思维逻辑、专业技能、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6人;
(二)招聘岗位:检察辅助人员(从事州检察院机关检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热爱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业务能力;
5、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
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法学、法律实务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生;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的;
(八)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4月6日起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市场网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上午9:00至4月13日下午17:00截止(请按照时间节点报名)。
3、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邮箱:839231283@qq.com(线上报名需交电子版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Word电子版1份;2.毕业证书电子版1份;3.近期小二寸电子版彩照(备注本人姓名);4.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电子版1份)。
4、报名和咨询电话:方老师19184700070;刘老师:19886876382。
5、填写的《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四)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递补的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实施。
1、统一在指定的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体检(复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机构出具相关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2、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4、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3、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自愿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六)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检辅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按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与工龄工资相结合的方式计薪。聘用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个人承担个人应缴部分。连续聘用2年后,从第3年起,可以缴纳公积金。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和日常管理按照《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派遣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接受派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19022。
附件: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