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方案

2023-04-26 来源:

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是一家集粮油种植、收购、储存、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县属国有独资粮食企业,是县人民政府唯一指定的县应急加工生产单位,主要承担政策性粮油储备、救灾救济、应急物资保障、学生口粮及市场粮油供应等业务,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企业业务发展需要,解决人员结构老化与关键岗位急需人才紧缺问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造高素质、高效率队伍,结合企业年度发展战略及人力资源规划,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招考、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详见《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黔东南自治州内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性格开朗,待人热诚,形象气质佳,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组织能力,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年龄在25-35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经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招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人员;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8日。

(二)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相关资格证件原件、报名表纸质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等资料拿到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办公室进行报名(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2.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的扫描件和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972666402@qq.com邮箱;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18798563574。

五、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10(不含1:10)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谈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谈成绩占6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10以内(含1:10)的直接进行面谈,面谈分值为100分。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13日9:00-12:00,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详见《笔试准考证》)

注: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谈的考生除外)。

3.面谈

面谈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相关部门监督下,由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0(不含1:10)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谈对象,如遇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谈。

(1)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10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谈人员达不到1:10(含1:10)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谈;

(2)面谈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谈准考证》;

注:参加面谈考生须同时持《面谈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谈。

领取《笔试准考证》及《面谈准考证》时间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gzf.gov.cn)通知公告栏内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谈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60%;

(2)直接进入面谈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谈成绩。

笔试、面谈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有效综合成绩为60分及以上。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1:10比例以内(含1:10)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七、体检

1.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岑巩县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补录。

2.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入职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职的人员,由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程序报岑巩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后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十、相关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3000元/月加绩效工作发放,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向签订劳动合同。

2.通过试用期,公司为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按公司同岗位薪酬发放,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上班制,周末节假日正常休息,如有特殊任务时,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十一、工作要求与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招考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严格落实省、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为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4、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另行通知。

附件1: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人员招聘报名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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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是一家集粮油种植、收购、储存、加工和销售为一体的县属国有独资粮食企业,是县人民政府唯一指定的县应急加工生产单位,主要承担政策性粮油储备、救灾救济、应急物资保障、学生口粮及市场粮油供应等业务,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企业业务发展需要,解决人员结构老化与关键岗位急需人才紧缺问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造高素质、高效率队伍,结合企业年度发展战略及人力资源规划,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招考、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详见《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黔东南自治州内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性格开朗,待人热诚,形象气质佳,工作热情积极、细致耐心,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组织能力,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年龄在25-35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经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招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人员;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8日。

(二)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相关资格证件原件、报名表纸质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等资料拿到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办公室进行报名(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2.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的扫描件和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972666402@qq.com邮箱;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18798563574。

五、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10(不含1:10)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谈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谈成绩占6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10以内(含1:10)的直接进行面谈,面谈分值为100分。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13日9:00-12:00,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详见《笔试准考证》)

注: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谈的考生除外)。

3.面谈

面谈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相关部门监督下,由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0(不含1:10)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谈对象,如遇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谈。

(1)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10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谈人员达不到1:10(含1:10)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谈;

(2)面谈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谈准考证》;

注:参加面谈考生须同时持《面谈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谈。

领取《笔试准考证》及《面谈准考证》时间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gzf.gov.cn)通知公告栏内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谈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成绩×60%;

(2)直接进入面谈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谈成绩。

笔试、面谈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有效综合成绩为60分及以上。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1:10比例以内(含1:10)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七、体检

1.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在岑巩县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补录。

2.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入职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职的人员,由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程序报岑巩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后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十、相关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3000元/月加绩效工作发放,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向签订劳动合同。

2.通过试用期,公司为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按公司同岗位薪酬发放,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上班制,周末节假日正常休息,如有特殊任务时,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十一、工作要求与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招考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严格落实省、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3.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为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4、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另行通知。

附件1: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岑巩县浩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人员招聘报名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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