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8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预防、康复服务为一体的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占地128亩,总建筑面积116814平方米,建设床位数960床。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4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因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0日08:30-17:00
2.报名邮箱:bjsfybjyrsk@163.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电子档1份(附件2)。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1份。
3.相关资格证书1份,资格证书未下发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需电子档外,其余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以“姓名+报考职位代码及名称”如“张三01病理技师”命名发送。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现场审核时需审查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6、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现场审核时缴纳。
(三)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并报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
(一)笔试
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达到3: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后再进行面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政审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各环节均按照规定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执行有关规定。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最终解释权归毕节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所有。
联系人:潘老师;咨询电话:0857-8250153
附件:1.毕节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毕节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