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及长期发展规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共1人,性别不限。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01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在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0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户籍要求:不限。
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3年4月30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3.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2年内禁考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01报名方式与审核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8时至5月31日24时止。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已取得需提交)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合并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jgxwyzwsy@126.com进行报名。报名邮件及报名信息表以“岗位+姓名”命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应聘人员提交纸质版个人应聘相关材料到景谷县威远镇卫生院办公室(门诊楼三楼人事信息科),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到单位应聘,联系电话:0879—5325012,联系人:周老师13578195656、朱老师13769986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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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大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蓝色底板照片1张;
2.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如已取得需提交)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有在医疗机构工作经历的提交单位证明。
3.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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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与考试
1.材料审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对象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确认符合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2.开考比例及合格分数线:开考比例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成绩相同者,优先录用取得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在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
3.考试:待确定符合条件招聘人选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对拟招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题占比30%,专业知识题占比70%。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卫生院会议室。
五、考察
经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交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聘用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单位为县人民医院,如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一次,体检单位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参加体检者(或已通知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视同自愿放弃体检,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公开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一)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在办理编外聘用手续前,应提供原所在单位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并无其他纠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如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本次聘用资格等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相关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为编制外人员,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1年(含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标准执行。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则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卫健局及当地纪检组织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国家要求最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