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招聘公告
为加强基层力量,汉庄镇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硬性条件。
1. 保山市户籍;
2. 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具体为:
1.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事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说明:名下没有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注销满一年);
2.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说明:必须是2022年毕业,毕业满半年且就业创业证办理满半年,在半年内没有就业,没有购买保险);
6.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
3.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 招聘人数:2人;
2. 工作地点:汉庄镇人民政府。
·待遇情况·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转正后待遇2600元(参与全镇季度考核,考核优秀第二季度有400元/月季度考核优秀奖)。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以上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
·报名相关·
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6月1日(每天8:30-16:30);
2. 报名地点:汉庄镇党政办公室。
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汉庄镇党政办公室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图片发至邮箱:790701128@qq.com。联系人:何雪欢,联系电话:15925020345。
报名材料
报名表(与工作人员联系)、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为加强基层力量,汉庄镇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硬性条件。
1. 保山市户籍;
2. 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具体为:
1.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事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说明:名下没有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注销满一年);
2.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说明:必须是2022年毕业,毕业满半年且就业创业证办理满半年,在半年内没有就业,没有购买保险);
6. 保山市户籍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
3.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 招聘人数:2人;
2. 工作地点:汉庄镇人民政府。
·待遇情况·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转正后待遇2600元(参与全镇季度考核,考核优秀第二季度有400元/月季度考核优秀奖)。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以上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
·报名相关·
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6月1日(每天8:30-16:30);
2. 报名地点:汉庄镇党政办公室。
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汉庄镇党政办公室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图片发至邮箱:790701128@qq.com。联系人:何雪欢,联系电话:15925020345。
报名材料
报名表(与工作人员联系)、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规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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