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助理选聘14人公告|6月6-12日报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和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科研助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益第一,保障就业原则;
(二)按需设岗,总量控制原则;
(三)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二、岗位类型和岗位数量
本次选聘人员岗位类型为科研助理,数量为14人。
三、选聘对象及聘用期限
选聘对象为我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聘期为一年。
四、聘用方式
通过选聘的,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留校工作。
五、人员选聘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二)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人事处组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https://www.gztvu.com/和https://www.gzvti.com/,下同)
(二)选拔
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采用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不设面试比例,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示。选拔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选拔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
经选拔、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因故出现名额空缺的,顺位递补,不再另行公示。
(五)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相应的岗位工作。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七、待遇和相关说明
(一)科研助理人员待遇按同等条件下外聘人员待遇执行。
(二)科研助理人员派遣到学校工作期间,按照贵阳市有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三)科研助理人员应遵守学校和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规定。因上学、考取企事业单位、入伍等原因主动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四)咨询电话:0851-84129706,监督电话:0851-84129698。
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5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和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科研助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益第一,保障就业原则;
(二)按需设岗,总量控制原则;
(三)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二、岗位类型和岗位数量
本次选聘人员岗位类型为科研助理,数量为14人。
三、选聘对象及聘用期限
选聘对象为我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聘期为一年。
四、聘用方式
通过选聘的,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留校工作。
五、人员选聘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二)热爱学校,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人事处组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https://www.gztvu.com/和https://www.gzvti.com/,下同)
(二)选拔
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采用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不设面试比例,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示。选拔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选拔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公示
经选拔、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因故出现名额空缺的,顺位递补,不再另行公示。
(五)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相应的岗位工作。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顺位递补。
七、待遇和相关说明
(一)科研助理人员待遇按同等条件下外聘人员待遇执行。
(二)科研助理人员派遣到学校工作期间,按照贵阳市有关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三)科研助理人员应遵守学校和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规定。因上学、考取企事业单位、入伍等原因主动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四)咨询电话:0851-84129706,监督电话:0851-84129698。
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5日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