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独山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公告|6月14-15日复审

2023-06-13 来源:

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环节成绩已公布。根据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5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至6月17日(上午9:00-12: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独山县井城街道办事处(独山县国资大厦4楼407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选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54)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选聘简章》的规定以及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对照选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用人单位通知,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三)用人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用人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用人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选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选聘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用人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和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署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承诺书(附件3)。签署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后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体检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证明示例见附件4;

5.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社区出具的截至2023年4月24日仍然在岗且满一年以上的证明;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2018年4月24日以来的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7.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宜

(一)请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二)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发布的各项选聘信息都将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4-3221121

 

附件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

附件1: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独山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环节成绩已公布。根据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5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至6月17日(上午9:00-12: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独山县井城街道办事处(独山县国资大厦4楼407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选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54)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选聘简章》的规定以及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对照选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用人单位通知,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三)用人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用人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用人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选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选聘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用人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和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签署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承诺书(附件3)。签署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后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体检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证明示例见附件4;

5.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提供社区出具的截至2023年4月24日仍然在岗且满一年以上的证明;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2018年4月24日以来的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7.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宜

(一)请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做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二)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发布的各项选聘信息都将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4-3221121

 

附件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

附件1:独山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独山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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