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精神病院是全市唯一一家国家公立精神病二级乙等专科医院,主要承担着各类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康复和防治任务。按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经编委办批复,同意将毕节市精神病院调整为毕节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现因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29名,特制定《毕节市精神病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精神病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届毕业生需持有就业推荐表;
(六)医师人员限21周岁以上(2001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七)纠风办工作人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结算员、药房工作人员,限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八)护理工作人员限21周岁以上(2001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九)检验科工作人员限22周岁以上(2000年4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十)心电图医师、脑电图医师年龄不限。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至2021年12月27日在校在读的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毕节市精神病院(七星关区洪南路瑞丰新城内500米右转)综合楼3楼办公室(302)。
3、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7日。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毕节市精神病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
③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资格证书未下发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⑤本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⑥报名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⑦报名费:100元。
以上材料需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报名资料。报名时,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心电图医师与脑电图医师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将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和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统计。
1、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
①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基础卫生知识。
②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4日,上午8:30—下午16:30。
领取地点:毕节市精神病院(七星关区洪南路瑞丰新城内500米右转)综合楼3楼会议室(303)。
考试地点:毕节市第一中学(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18号)。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笔试人员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该职位所有报名合格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由考官组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毕节市精神病院(七星关区洪南路瑞丰新城内500米右转)综合楼3楼会议室(303)。
(三)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职位面试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精神病院统一安排部署,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毕节市精神病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4、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本次招考由毕节市精神病院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毕节市精神病院支委会负责解释和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57-8252199(毕节市精神病院党建办)
六、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南路瑞丰新城内500米右转毕节市精神病院综合楼3楼办公室(302)。
联系电话:0857—8253406
邮政编码:551700
附件:1.毕节市精神病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xls
2.毕节市精神病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毕节市精神病院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