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曲靖会泽县娜姑中心卫生院就业见习人员招聘10人公告|7月6-21日报名
根据《关于印发<会泽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会人社发〔2015〕2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90号)文件要求,会泽县娜姑中心卫生院拟招聘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学员10名,结合岗位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学历性质为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扫码提交基本信息,工作日内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娜姑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0874-5611301
15368466569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书原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2.应聘人员需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见习岗位和报名条件
四、见习期待遇
1.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400.00元,提供食宿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6个月(2023年8月1日--2024年1月31日),见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见习合格证明”。考核优秀者,根据个人自愿和医院实际需求,择优录用,招录为医院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泽县娜姑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会泽县娜姑中心卫生院
2023年7月5日
根据《关于印发<会泽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会人社发〔2015〕25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90号)文件要求,会泽县娜姑中心卫生院拟招聘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学员10名,结合岗位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学历性质为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扫码提交基本信息,工作日内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娜姑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0874-5611301
15368466569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书原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2.应聘人员需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见习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见习岗位和报名条件
四、见习期待遇
1.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400.00元,提供食宿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6个月(2023年8月1日--2024年1月31日),见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见习合格证明”。考核优秀者,根据个人自愿和医院实际需求,择优录用,招录为医院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泽县娜姑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会泽县娜姑中心卫生院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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