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财经大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48人公告|报名截止7月17日

2023-07-11 来源: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现启动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 科研项目组科研助理岗19名。

(二) 学院(部门)科研助理岗29名,详见附件2、附件3。

三、招聘范围

(一)获得岗位要求相应学历和学位的普通招生计划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7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3.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国家科技政策、财会制度和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等;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应聘信息发送至招聘计划应聘岗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若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及录用的资格。

(三)应聘的材料要求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申请表(附件1)和个人简历。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 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http://www.cscse.edu.cn)。

4.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上述材料请压缩打包起名“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至应聘单位所在邮箱。

(四)有关要求

1.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相关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7月19日,材料不齐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参加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9:00-11:00

(二)复审地点

云南财经大学南院秋实楼一楼大厅

(三)复审内容

1. 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3.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资格复审结束24小时内在云南财经大学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届时不再电话逐一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云南财经大学官方网站。

(二)面试要求

所有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由用人单位(科研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

用人单位(科研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察或体检环节中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录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录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云南财经大学官方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聘人员报学校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期1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二)相关待遇

1. 工资:录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为科研助理的,薪酬按4500元/月标准执行;录用本科学历人员为科研助理的,薪酬按4000元/月标准执行,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每月从薪酬中按规定代扣缴纳。

2. 福利: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为录用人员购买“五险”。

十、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云南财经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ufe.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财经大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未尽事宜由云南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附件3各岗位联系人电话。

监督电话:0871-65114879、0871-65192353。

电子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附件:

1. 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申请表

2. 部门(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录用计划表

3. 科研项目组科研助理岗位录用计划表

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

2023年7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docx

附件2:部门(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录用计划表20230710定稿.xlsx

附件3:科研项目组科研助理岗位录用计划表20230710定稿.xlsx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现启动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 科研项目组科研助理岗19名。

(二) 学院(部门)科研助理岗29名,详见附件2、附件3。

三、招聘范围

(一)获得岗位要求相应学历和学位的普通招生计划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7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3.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熟悉国家科技政策、财会制度和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等;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应聘信息发送至招聘计划应聘岗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若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及录用的资格。

(三)应聘的材料要求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申请表(附件1)和个人简历。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 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http://www.cscse.edu.cn)。

4.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上述材料请压缩打包起名“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至应聘单位所在邮箱。

(四)有关要求

1.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得少于3人,少于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相关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7月19日,材料不齐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参加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9:00-11:00

(二)复审地点

云南财经大学南院秋实楼一楼大厅

(三)复审内容

1. 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3.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资格复审结束24小时内在云南财经大学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届时不再电话逐一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云南财经大学官方网站。

(二)面试要求

所有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由用人单位(科研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

用人单位(科研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察或体检环节中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录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录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云南财经大学官方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聘人员报学校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期1年,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二)相关待遇

1. 工资:录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为科研助理的,薪酬按4500元/月标准执行;录用本科学历人员为科研助理的,薪酬按4000元/月标准执行,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每月从薪酬中按规定代扣缴纳。

2. 福利: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为录用人员购买“五险”。

十、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云南财经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ufe.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财经大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未尽事宜由云南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附件3各岗位联系人电话。

监督电话:0871-65114879、0871-65192353。

电子邮箱:yncjdxjw_jsc@sina.com

附件:

1. 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申请表

2. 部门(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录用计划表

3. 科研项目组科研助理岗位录用计划表

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

2023年7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云南财经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docx

附件2:部门(学院)科研助理岗位录用计划表20230710定稿.xlsx

附件3:科研项目组科研助理岗位录用计划表20230710定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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