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剑河县招聘剑河县水上交通监督员16人公告|报名截至5月9日
为提高我县水上交通管理执法效率,增强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力量,全面有效预防和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上交通监督员,招聘人员身份为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职责任务
1、招聘监督员人数:16人。
2、招聘岗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人、柳川4人,南哨1人,南加1人,南寨4人。
3、工作职责: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和乡镇交管站的带领下,日常旁站码头及渡口维护水上交通、治安秩序,劝阻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根据工作安排,随船监督行船过程中的各类行为;进行水上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辖区船舶摸底调查等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小学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剑河县户籍(乃寿、南埃、下革东、返排、返迷、乌沙、南哨、新光、返皓、康中、展牙、观音渡、培荣、百都辖区人员优先考虑,具有一定水上救援经验优先),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及失信记录;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无文身、无口吃、无色盲色弱,颜面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体育院校毕业生、熟悉驾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录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5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双休日不休)。
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交管站。
报名要求:报名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士官证)等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县级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体检健康报告、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问、听、察、现场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及聘用:
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聘用方式和管理
(一)待遇
水上交通监督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人身意外保险。其中基本工资每月固定发放,绩效工资每月按照当月出勤及工作完成考核情况计发。
1、基本工资:2500元/人·月,绩效工资:300元/人·月。
2、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为水上交通监督员缴纳四险一金。
(二)聘用方式
新聘人员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
(三)管理
被聘用的水上交通监督员,由县丰源劳务公司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相关中队进行管理,按照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网格化排班,实行到岗签到制进行考勤。因履职不力,存在安全隐患又未督促整改到位的予以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被省、州及以上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并通报的,予以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存在无故缺勤、脱岗连续5天以上,所监管船舶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报名咨询电话:0855-5221253.
报名登记表.docx
为提高我县水上交通管理执法效率,增强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力量,全面有效预防和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上交通监督员,招聘人员身份为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职责任务
1、招聘监督员人数:16人。
2、招聘岗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6人、柳川4人,南哨1人,南加1人,南寨4人。
3、工作职责: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和乡镇交管站的带领下,日常旁站码头及渡口维护水上交通、治安秩序,劝阻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根据工作安排,随船监督行船过程中的各类行为;进行水上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辖区船舶摸底调查等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小学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剑河县户籍(乃寿、南埃、下革东、返排、返迷、乌沙、南哨、新光、返皓、康中、展牙、观音渡、培荣、百都辖区人员优先考虑,具有一定水上救援经验优先),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及失信记录;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无文身、无口吃、无色盲色弱,颜面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体育院校毕业生、熟悉驾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录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5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双休日不休)。
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交管站。
报名要求:报名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士官证)等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县级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体检健康报告、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问、听、察、现场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反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及聘用:
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聘用方式和管理
(一)待遇
水上交通监督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人身意外保险。其中基本工资每月固定发放,绩效工资每月按照当月出勤及工作完成考核情况计发。
1、基本工资:2500元/人·月,绩效工资:300元/人·月。
2、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为水上交通监督员缴纳四险一金。
(二)聘用方式
新聘人员由剑河县丰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
(三)管理
被聘用的水上交通监督员,由县丰源劳务公司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相关中队进行管理,按照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网格化排班,实行到岗签到制进行考勤。因履职不力,存在安全隐患又未督促整改到位的予以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被省、州及以上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并通报的,予以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存在无故缺勤、脱岗连续5天以上,所监管船舶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报名咨询电话:0855-5221253.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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