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彝良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为彝良县公安局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本次招聘巡特警辅警岗位:10人(限男性)。
二、用工方式
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三、待遇保障
提供食宿,基本工资3000.00元/月,单位缴纳三险,另有工作相应补贴,享受工会节假日福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四、招聘条件
公开择优招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
4.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高血糖,无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5.学历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优先招聘政法类和公安院校毕业的未就业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
5.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的国家公职人员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
3.报名地点:彝良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4.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以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
(三)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重点了解报名人员的个人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政审
面试通过后,应聘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本人政治审查,政审合格才可进入后续招聘。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应聘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二)招聘面试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彝良县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人:聂警官:15911808968,文警官:15894211619.
彝良县公安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