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昭通市永善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3-09-04 来源:

因业务需要,经医院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招聘岗位:B超医师。

2、任职资格:

①具备中级医师职称及以上,有执业证且可变更注册,有大型设备上岗证,三者缺一不可。

②有3年以上临床超声诊疗经验。

3、招聘数量: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愿意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三)基本理论扎实,实际操作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被吊销过医疗执业许可证、受吊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不足两年的;

3、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为主要的当事责任人;

4、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谢绝报名。

三、聘用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表,递交资料时留下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日17:30止(以收到资料和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上述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565226645@qq.com。

(二)面试及考核

1.面试:总分100分,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所需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急需用人,仅1人报名也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者,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临时通知。

2.考核:面试成绩=考核成绩。

3.聘用:根据考核成绩并结合相关资格证及工作实际情况综合选用。

(三)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5天,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自费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需要按单位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参加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发放固定工资,工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业务需要,经医院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招聘岗位:B超医师。

2、任职资格:

①具备中级医师职称及以上,有执业证且可变更注册,有大型设备上岗证,三者缺一不可。

②有3年以上临床超声诊疗经验。

3、招聘数量: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愿意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三)基本理论扎实,实际操作能力强,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被吊销过医疗执业许可证、受吊销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不足两年的;

3、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为主要的当事责任人;

4、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者谢绝报名。

三、聘用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表,递交资料时留下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日17:30止(以收到资料和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上述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565226645@qq.com。

(二)面试及考核

1.面试:总分100分,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所需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急需用人,仅1人报名也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者,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临时通知。

2.考核:面试成绩=考核成绩。

3.聘用:根据考核成绩并结合相关资格证及工作实际情况综合选用。

(三)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5天,无异议者进入试用期。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自费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需要按单位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参加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发放固定工资,工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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