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6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9月11-14日报名

2023-09-07 来源:

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铜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人数6名,其中人社局办公室1名、就业局综合股1名、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名、社保局1名、创业担保贷款中心1名、人社局食堂1名。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石阡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孤儿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毕业生;

5、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应用,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

2.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5.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6.其它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6室)(石阡县汤山街道北塔大道御东菁华小区斜对面)。

(三)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2)《就失业登记证》原件,交复印件(2.3.6.7)1份;(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4)石阡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10:00至12:00;)

面试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六)公示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期为七天。

(七)入职

公示无异议的,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待遇

(一)薪酬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黔人社发〔2022〕31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00%发放,其中60%部份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40%部份由单位承担。

(二)社会保险

单位部分由石阡县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本人岗位补贴中扣除代缴。

六、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报名咨询电话:0856-7623350

附件:1.石阡县人社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位表

2.石阡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石阡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铜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人数6名,其中人社局办公室1名、就业局综合股1名、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名、社保局1名、创业担保贷款中心1名、人社局食堂1名。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石阡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孤儿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毕业生;

5、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应用,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

2.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5.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6.其它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6室)(石阡县汤山街道北塔大道御东菁华小区斜对面)。

(三)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2)《就失业登记证》原件,交复印件(2.3.6.7)1份;(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4)石阡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10:00至12:00;)

面试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六)公示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期为七天。

(七)入职

公示无异议的,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待遇

(一)薪酬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黔人社发〔2022〕31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00%发放,其中60%部份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40%部份由单位承担。

(二)社会保险

单位部分由石阡县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本人岗位补贴中扣除代缴。

六、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报名咨询电话:0856-7623350

附件:1.石阡县人社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位表

2.石阡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石阡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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