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威宁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09-08 来源: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队伍在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县消防救援综合能力水平。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非编制人员)数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非执勤岗位5名(消防监督辅助岗位5人)。

       附件: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员非执勤岗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主要从事宣传、文秘、档案整理、辅助消防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8:30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滨海大道消防救援站(颐兴绿岛小区旁)

  三、招聘条件

  (一)应招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自愿从事消防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色盲及其他可能影响工作的疾病。

  4.岗位要求:(1)性别不限,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会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并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二)在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聘用:

  1.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烈士家属;

  2.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人员;

  3.网络和计算机专业人员;

  4.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毕业的;

  5.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证(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和文艺专业特长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有传染病史,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初审、测试考核、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人选确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

  该招聘信息于2023年9月6日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和“毕节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初审

  1.报名材料: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没有的不用提供),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个人求职简历1份。

  2.实地初审:对报名者个人材料初步审核,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可进入测试考核环节;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测试考核

  经初审合格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上午9:00;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基础操作、写作能力。

  2.岗位面试: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待通知。

  (四)政治审查

  对测试成绩排名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4数量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体格检查

  拟录取人员将进行下一步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公示

  在各项考核考察项目均合格后,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聘用人员,并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和“毕节消防”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出现人员总分一致的情况,则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人选确定

  公示期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务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一律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管理

  1.应试人员被聘用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年。

  2.对拟聘用人选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县消防救援大队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消防监督辅助岗位: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1200元/月,岗位津贴为180元/月,其他工作奖励津贴3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招录后个人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岗位待遇的基本工资发放。试用期不合格者一律辞退,并根据排名依次递补试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八、本次招聘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15772753119(刘雨浓)

  18212678119(孙米添)

  监督电话:0857-6222234

  附件: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6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消防队伍在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和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全县消防救援综合能力水平。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非编制人员)数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非执勤岗位5名(消防监督辅助岗位5人)。

       附件: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员非执勤岗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主要从事宣传、文秘、档案整理、辅助消防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8:30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滨海大道消防救援站(颐兴绿岛小区旁)

  三、招聘条件

  (一)应招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自愿从事消防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色盲及其他可能影响工作的疾病。

  4.岗位要求:(1)性别不限,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会操作常用办公软件并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二)在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聘用:

  1.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烈士家属;

  2.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人员;

  3.网络和计算机专业人员;

  4.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毕业的;

  5.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证(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和文艺专业特长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有传染病史,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初审、测试考核、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人选确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信息发布

  该招聘信息于2023年9月6日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和“毕节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初审

  1.报名材料: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退伍军人/退役消防员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没有的不用提供),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个人求职简历1份。

  2.实地初审:对报名者个人材料初步审核,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可进入测试考核环节;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测试考核

  经初审合格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上午9:00;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及办公软件基础操作、写作能力。

  2.岗位面试: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待通知。

  (四)政治审查

  对测试成绩排名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4数量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体格检查

  拟录取人员将进行下一步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公示

  在各项考核考察项目均合格后,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聘用人员,并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和“毕节消防”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出现人员总分一致的情况,则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人选确定

  公示期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务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一律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管理

  1.应试人员被聘用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年。

  2.对拟聘用人选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县消防救援大队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消防监督辅助岗位: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1200元/月,岗位津贴为180元/月,其他工作奖励津贴3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招录后个人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岗位待遇的基本工资发放。试用期不合格者一律辞退,并根据排名依次递补试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八、本次招聘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15772753119(刘雨浓)

  18212678119(孙米添)

  监督电话:0857-6222234

  附件: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威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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