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绥阳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公告|10月10-11日复审

2023-09-29 来源:

根据《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洋川街道和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10月11日(星期三)   9:00--17:00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0月13日(星期五)  9: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公告后的《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笔试准考证号查询),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照《选聘简章》规定,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五、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选聘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核实验证,并提供学籍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最多进行两轮。进入递补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另发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知。

(二)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交的资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次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也请保持通信畅通,确保递补能够联系,被确定为递补的人员因电话停机、关机等情况无法联系的取消其递补资格。主动放弃初次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应在复审期间提交书面声明。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6363196、0851-26363062

监督电话:0851-26363201

 

附件: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根据《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洋川街道和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 10月11日(星期三)   9:00--17:00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10月13日(星期五)  9: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公告后的《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笔试准考证号查询),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照《选聘简章》规定,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五、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选聘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核实验证,并提供学籍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最多进行两轮。进入递补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另发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知。

(二)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交的资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次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未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也请保持通信畅通,确保递补能够联系,被确定为递补的人员因电话停机、关机等情况无法联系的取消其递补资格。主动放弃初次复审或递补复审的考生,应在复审期间提交书面声明。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6363196、0851-26363062

监督电话:0851-26363201

 

附件: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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