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华县医共体县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医院发展及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充实力量,经南华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临床医疗岗位4名(其中从事临床妇产科专业方向3人,从事临床五官科专业方向1人)。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资格证者优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2、口腔医学岗位1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大专及以上学历,口腔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资格证者优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3、财务会计岗位1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会计或会计学专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4、电器医学装备管理岗位1名。
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外),大专及以上学历,电器类专业,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化办公职业技能资格证,有电器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被录用人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6、招聘人员要求必须是全日制参加高考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受党纪、政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先报名、再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南华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需提交材料:报名时需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学籍验证报告、学校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到南华县紧密型医共体县妇幼保健院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和替代他人报名(招聘报名表现场填写)。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南华县紧密型医共体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401室(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115号)。咨询电话:0878-7222651或13529519629。
(五)考试方法及时间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再行安排。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40%、卫生健康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公共知识20%。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
(1)面试时间:根据笔试情况再行安排。
(2)面试对象: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1个岗位1人进入面试亦可进行,面试控制最低分数线60分。
(3)面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和聘用)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 = 笔试成绩× 0.5 +面试成绩 ×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成绩公示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六)拟聘和考察
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者正式入职,进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报人社部门审核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南华县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领导小组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人员的活动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二)领导小组和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和相关要求,严禁漏题、泄题、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属于回避范围的,应主动提出并按规定回避。
(三)遵守纪律,严格保密,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南华县紧密型医共体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另行公告。
附件:南华县紧密型医共体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南华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