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入境边防检查协检员(以下简称“协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地点及岗位
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计划招聘协检员60人,聘用人员将分配至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各分站级单位从事出入境边防检查的勤务协助性工作,分别是:
(一)执勤一队、二队36人(工作地点在磨憨公路口岸);
(二)执勤三队5人(女性1人,男性4人,工作地点在磨憨公路口岸);
(三)铁路口岸执勤专班14人(女性4人,男性10人,工作地点在磨憨铁路口岸);
(四)尚勇分站5人(工作地点在新民通道);
具体岗位分配由各分站级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
二、用工方式
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待遇保障
(一)待遇
协检员统一工资标准为5000元/月(含工资、伙食、保险等费用),实习期(试用期)1个月。
(二)相关保障
1、参照边境管控专职辅警被装保障标准,结合担负任务进行选配,两年发放一次,视情确定发放种类。
2、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3、协检员伙食费按照“扣除必要,全额发放、按需缴纳”的原则实施。即:协检员每月工资,按标准扣减“五险”后,标准内剩余金额,如无必要的缴纳,将全额发放到个人。注意:磨憨口岸、磨憨铁路口岸工作的协检员可根据选订的餐厅进行点餐,按实际用餐由个人进行支付;新闵通道工作的协检员需要在分站用餐的按照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标准缴纳伙食费。新闵通道对分配的协检员的住宿进行保障;磨憨口岸、磨憨铁路口岸提供勤务期间用房保障。
4、相关待遇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政治处负责解释。
四、招聘条件
应聘协检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特别偏远地区,可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协检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及警务秘密;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1、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
2、在职民警配偶;
3、退役军人;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懂当地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毗邻国家语言文字;
7、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技能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协检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与境外人员有姻亲关系的;
(12)近亲属因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8日。
招聘报名以现场报名方式组织,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六份)、户口本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毕业证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就业创业证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政审表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承诺书,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雨林大道34号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政治处。咨询电话:吕警官,18869119127。(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三)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政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要求,对进入政审环节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向应聘人员所在村(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书面函询现实表现以及家庭背景审查,到相关部门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
(七)岗前培训。拟招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统一组织在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勐伴分站开展岗前业务培训,交通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递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阶段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统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职责要求、工作条件、服务年限和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统一范本签订。特别明确协检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附件:
1.报名表
2.政审表
3.承诺书
4.介绍信
5.调查函
6.协检员被装配发明细表
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