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口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公告|11月15日复审

2023-11-09 来源:

根据《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规定,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具体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并就公示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2日。

二、笔试成绩核查

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附件2《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核查申请表》到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江街道环城西路)四楼人事管理股办理核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对经核查后成绩有变动的考生,将统一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没有变动的不再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根据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2.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方式: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江口县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相关人员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4)资格复审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江口县双江街道环城西路)。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学位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资格复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pta.bjpass.com/site/UbYJbu)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

(4)属脱贫户或监测户的考生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佐证资料。

(5)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所需审核资料:

a.报考岗位限江口县户籍(生源)的,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证明。

b.报考岗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由所在党支部出具是否为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

(6)放宽招聘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相关履历的佐证材料,具体资料如下:

a.放宽招聘条件的考生系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或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写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放宽招聘条件的考生系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的,目前仍在岗服务的需提供共青团江口县委或县引导办(人社局人事管理股)出具的服务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c.放宽招聘条件的考生系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需提供服务社区出具的工作证明,并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需写明在服务社区、工作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等内容)。

d.放宽招聘条件的考生系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需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4.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需验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供所需验证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所空缺的职位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3)递补复审对象须按时在递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对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人复审。

(4)因考生未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或因错填、更换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导致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6-6628367 

附件:

附件1: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xlsx

附件2: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核查申请表.xls 

江口县2023年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根据《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规定,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具体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并就公示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2日。

二、笔试成绩核查

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附件2《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核查申请表》到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江街道环城西路)四楼人事管理股办理核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对经核查后成绩有变动的考生,将统一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没有变动的不再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成绩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根据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2.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方式: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江口县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相关人员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3)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4)资格复审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江口县双江街道环城西路)。

3.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学位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资格复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pta.bjpass.com/site/UbYJbu)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

(4)属脱贫户或监测户的考生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佐证资料。

(5)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所需审核资料:

a.报考岗位限江口县户籍(生源)的,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源证明。

b.报考岗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由所在党支部出具是否为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

(6)放宽招聘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相关履历的佐证材料,具体资料如下:

a.放宽招聘条件的考生系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或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写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放宽招聘条件的考生系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的,目前仍在岗服务的需提供共青团江口县委或县引导办(人社局人事管理股)出具的服务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c.放宽招聘条件的考生系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需提供服务社区出具的工作证明,并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需写明在服务社区、工作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等内容)。

d.放宽招聘条件的考生系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需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4.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需验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供所需验证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所空缺的职位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3)递补复审对象须按时在递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对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人复审。

(4)因考生未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或因错填、更换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导致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6-6628367 

附件:

附件1: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xlsx

附件2: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核查申请表.xls 

江口县2023年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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