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的看护力量建设,经黄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和上级公安机关审查,黄平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留置专业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专业看护辅警人员14名(男性10名、女性4名)。留置专业看护辅警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完成监察机关留置措施看护及县公安局相关勤务工作。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身份。详见《黄平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辅警岗位一览表》(附件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2023年11月14日前具有黄平县户籍或者黄平县生源的城乡居民。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或同等学历(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见义勇为人员。以上考生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中技学历。)不限专业,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5年11月14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学历放宽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单侧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受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7)截止2023年11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以及2023年已签约的特岗教师。
(8)截止2023年11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立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的。
(11)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立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qdnhp.gov.cn/)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唯一发布网站为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qdnhp.gov.cn/)。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延误考试。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8:30时至11月17日17:30时止。
报名地点: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报名点设在黄平县公安局政工室(409办公室)。
报名资料:(1)如实填写的《报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近期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报名人员是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遗属的,提供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见义勇为人员的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报考职位所需有关资格证书。
(2)报考人员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
(3)报考人员系全州公安机关在职辅警人员,须提供县(市)级公安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其中同意报考证明应说明参加辅警工作的具体时间。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黄平县公安局政工室(0855-2375189)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特别提醒: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相关考务信息公告均在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qdnhp.gov.cn/)上公布。
三、考试科目及程序
(一)笔试
报名初审合格考生参加笔试。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和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科目(含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qdnhp.gov.cn/)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在报名时进行纸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开展现场身高和视力复审。
现场身高和视力复审:现场量测身高和视力并当场作出是否达标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现场量测本人身高或视力有异议的考生可要求当场复测一次。对现场量测他人身高或视力有异议、举报的,须在量测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单侧裸眼视力和身高均达标的考生参加下一环节。如遇放弃资格复审和身高、视力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底递补,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其他要求: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qdnhp.gov.cn/)公示。
(三)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为两项:
1.男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两次确定成绩 |
2 |
1000米跑 |
≤4′25″ |
≤4′35″ |
单次确定成绩 |
2.女子组
序号 |
项目 |
合格标准 |
测试要求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两次确定成绩 |
2 |
800米跑 |
≤4′20″ |
≤4′30″ |
单次确定成绩 |
体能测评当场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评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下一项目测评,评定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及综合成绩
体能测评合格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且仅有一名考生为本招聘公告学历放宽的1、2、3情形,则该考生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等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参照2020年《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本《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或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考生放弃、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致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黄平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黄平县公安局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六、报酬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合同约定的80%折算为2440元,按规定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基本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按照“看护队员缴纳‘五险一金’后,到手工资2800元”标准计算,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其他福利待遇参照黄平县公安局现在岗的留置看护辅警现行福利待遇执行。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务咨询电话:(0855-2375189)(黄平县公安局政工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2)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5-2432127(黄平县公安局监督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3)考生查询《招聘公告》请登录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qdnhp.gov.cn/),“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公告信息(如考生成绩、面试时间等)都将在黄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qdnhp.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黄平县公安局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岗位一览表
附件2:黄平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辅警报名表(样式)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
备注:2023年9月发布的《黄平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中于9月12至22日已经到指定报名点报名的人员,符合此公告条件的默认为报名成功,不用重复报名。
黄平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辅警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