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仁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公告|12月7日复审
根据《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的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兴仁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 复审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08:30至下午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下午17:00前完成。
(三)地点:在各选聘单位进行(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所需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所需材料根据《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的规定准备,到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选聘单位按照简章要求,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选聘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选聘单位公章。
(二)经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选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选聘单位要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选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选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选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工作拟定于2023年12月中旬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二)本次选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选聘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1.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2.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根据《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的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兴仁市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 复审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08:30至下午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3年12月8日下午17:00前完成。
(三)地点:在各选聘单位进行(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所需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所需材料根据《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的规定准备,到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各选聘单位按照简章要求,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选聘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选聘单位公章。
(二)经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选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选聘单位要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选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选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选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工作拟定于2023年12月中旬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二)本次选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选聘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1.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2.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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