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42人方案

2023-12-07 来源:

因工作需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2人。

一、指导思想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1.环卫工人:34人;

2.辅助执法人员:8人。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环卫工人:小学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员可优先录用。

2.辅助执法人员: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退役军人、男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员可优先录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1日前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若之前自己缴纳有社保的人员,可增加相应年限,放宽年龄限制。

四、待遇

月工资1760元/月(含有个人保险),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保。

五、招聘程序

1. 公告发布: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0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

3. 报名地点: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和瑞庭1号楼二楼)

4、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报名结束后,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谈。

6、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六、面谈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谈人员中另行递补体检和考察。

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招用资格:

1、损害国家及群众利益,造成极坏影响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

九、聘用、管理及退出    

经面谈、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按照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十、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 杰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 伟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季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华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 鑫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周 钢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胡棨翔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朱  强 办公室主任

   王立荣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齐贵徽  综合管理股股长

   王亚军  政策法规股股长

   杨  跃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  洪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  薇  环卫中心环境卫生服务股股长

   张  丹  执法大队综合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王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丹同志负责招考具体事宜。

十一、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536862(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3526469(县纪委县监委纠风室)

    3523356(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组)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6日
因工作需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2人。

一、指导思想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1.环卫工人:34人;

2.辅助执法人员:8人。

三、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环卫工人:小学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员可优先录用。

2.辅助执法人员: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退役军人、男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员可优先录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1日前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若之前自己缴纳有社保的人员,可增加相应年限,放宽年龄限制。

四、待遇

月工资1760元/月(含有个人保险),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保。

五、招聘程序

1. 公告发布: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0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3日

3. 报名地点: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和瑞庭1号楼二楼)

4、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报名结束后,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谈。

6、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六、面谈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谈人员中另行递补体检和考察。

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招用资格:

1、损害国家及群众利益,造成极坏影响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失信行为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

九、聘用、管理及退出    

经面谈、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按照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十、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 杰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 伟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季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华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 鑫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周 钢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胡棨翔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朱  强 办公室主任

   王立荣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齐贵徽  综合管理股股长

   王亚军  政策法规股股长

   杨  跃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  洪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  薇  环卫中心环境卫生服务股股长

   张  丹  执法大队综合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王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丹同志负责招考具体事宜。

十一、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536862(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3526469(县纪委县监委纠风室)

    3523356(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组)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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