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锦屏县公安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简章|12月8-12日报名

2023-12-08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公安机关与监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有效衔接。结合工作实际,县公安局制定了《锦屏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指导思想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 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公示、合同签订等各项程序相关规定。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共7名,性别要求为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户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列入2023年征兵服役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11.截至2023年7月2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2.截至2023年7月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5.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精神病史的;

1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年12月12日,上午8:30时—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锦屏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一楼民警健康室)。

3.报名方式及材料: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

体能测试主要是测试报考人员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测试,测评项目有5项,分别为: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引体向上),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4项体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值。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字确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由锦屏县公安局政工室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公共法律基础及留置看护相关专业等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20%)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0%。参加笔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之和,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锦屏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下,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得出结论的,由锦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需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向县公安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政审考察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组参与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列入2023年征兵服役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11.截至2023年12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2.截至2023年7月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5.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精神病史的;

1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岗前培训

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后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聘用。

十一、合同签订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确需续聘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应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用人单位的岗位安排,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予以解聘。

如遇在考察、公示、合同签订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资待遇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第156期常务会议、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2021第2次会议的精神要求,“看护队员”在缴纳“五险一金后”,发放到手工资不低于2800元/月,并且对参与采取留置措施的看护人员进行每人每天100元进行补助,年度考核称职以上队员工龄工资参照现行县公安辅警的工龄工资标准执行。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试用期3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国家规定办理。

十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一)县公安局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二)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聘用人员上岗前,用人单位应组织其进行思想政治、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四)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及时解除其聘用关系;

(五)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聘用单位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聘用人员经费核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八)在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经查实考生在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由锦屏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锦屏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锦屏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公安机关与监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有效衔接。结合工作实际,县公安局制定了《锦屏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指导思想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 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公示、合同签订等各项程序相关规定。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共7名,性别要求为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户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列入2023年征兵服役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11.截至2023年7月2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2.截至2023年7月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5.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精神病史的;

1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年12月12日,上午8:30时—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锦屏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一楼民警健康室)。

3.报名方式及材料: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

体能测试主要是测试报考人员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测试,测评项目有5项,分别为: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引体向上),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4项体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值。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字确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由锦屏县公安局政工室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公共法律基础及留置看护相关专业等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20%)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0%。参加笔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之和,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锦屏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下,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得出结论的,由锦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需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向县公安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政审考察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组参与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列入2023年征兵服役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11.截至2023年12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2.截至2023年7月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5.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精神病史的;

1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岗前培训

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后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聘用。

十一、合同签订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确需续聘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应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用人单位的岗位安排,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予以解聘。

如遇在考察、公示、合同签订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资待遇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第156期常务会议、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2021第2次会议的精神要求,“看护队员”在缴纳“五险一金后”,发放到手工资不低于2800元/月,并且对参与采取留置措施的看护人员进行每人每天100元进行补助,年度考核称职以上队员工龄工资参照现行县公安辅警的工龄工资标准执行。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试用期3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国家规定办理。

十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一)县公安局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二)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聘用人员上岗前,用人单位应组织其进行思想政治、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四)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及时解除其聘用关系;

(五)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聘用单位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聘用人员经费核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八)在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经查实考生在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

十五、本次招聘工作由锦屏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锦屏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锦屏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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