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发展及后续人才培养的需要,委托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12名劳务派遣人员。
一、招聘人员数量及工作岗位
增配劳务派遣人员12名,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是:
(一)行政综合事务文职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行政及相关日常辅助工作;
(二)后厨(白案师)餐饮人员1名,主要负责制作早、中、晚三餐面点食品;
(三)会务人员2名,主要负责学院会务服务、前台接待等工作;
(四)客房服务人员1名,主要负责客房卫生清洁工作;
(五)安保人员3名,主要负责学院24小时大门值守、日常巡逻、应急处突等安全保卫工作;
(六)保洁人员3名,主要负责学院行政楼及室外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4.忠实履行受聘人员义务,服从学院管理和工作安排;
5.身体健康,无其它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纹身、无吸毒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条件
1.行政综合事务岗位
(1)中共党员;(2)年龄25-35岁;(3)行政管理、中文、教育、法学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的优先);(4)具有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业经历;(5)居住地在贵阳市。
2.后厨餐饮岗位(白案)
(1)年龄30-45岁;(2)中级以上专业资质证书;(3)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4)居住地贵阳市(观山湖区优先)。
3.会务岗位
(1)年龄25-30岁;(2)女性;(3)具有相关从业经历;(4)大专以上文化(酒店管理专业优先);(5)身高160cm以上,形象气质佳;(6)居住地贵阳市。
4.客房岗位
(1)年龄30-50岁;(2)女性;(3)有一定文化水平;(4)具有一定的从业经历;(5)居住地贵阳市(观山湖区优先)。
5.安保岗位
(1)年龄20-50岁;(2)男性;(3)高中以上文化;(4)具有一定的从业经历(退伍军人优先);(5)身高170cm以上,具有过硬身体素质;(6)能够适应夜班和节假日值班的要求;(7)居住地贵阳市(观山湖区优先)。
6.保洁岗位
(1)年龄30-50岁;(2)女性;(3)有一定文化水平;(4)具有一定的从业经历;(5)居住地贵阳市(观山湖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福利。年度考核“合格”发放不低于一个月六级基本工资的年度绩效奖金,考核“优秀”的加发500元绩效奖金。
1.行政综合事务岗位:3810元/月;
2.后厨餐饮(白案)岗位:4310元/月;
3.会务岗位:3510元/月;
4.客房岗位:3310元/月;
5.安保岗位:3310元/月;
6.保洁岗位:3310元/月;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按80%发放。
四、招聘工作步骤
本次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院自选与劳务派遣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公告、报名时间:6月9日至15日
1.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学院的用人条件和要求,在劳务公共网络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2.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学院的用人条件和要求,制作《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派遣制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负责开展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等工作;
3.劳务派遣单位在公告、报名期满之日起三日内,与学院会商面试等相关事宜,并按招录人数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择优移送相关人员资料。
(二)面试时间:6月19日
1.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双方确定的面试时间,提前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时到学院三楼会议室排序参加面试;
2.学院拟定面试题目,并组织考核组开展面试工作;
3.面试结束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被聘用人员在三日内向学院提交:(1)个人身份证明材料:(2)医院体检报告(自费体检);(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4)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5)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
(三)签订招聘合同时间:6月23日至24日
1.劳务派遣单位对学院确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等解读与释明,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为被聘用人员完善、规范“五险一金”缴纳的相关事宜;
3.劳务派遣单位与学院办理聘用人员的派遣手续,学院确定并通知被聘人员的到岗报到时间。
五、岗前培训与试用
(一)被聘用人员报到后,由学院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学习学院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保密制度规定、岗位业务应知应会要求等内容。
(二)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被聘人员到相应岗位履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依照劳动法规和合同约定予以辞退。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410725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
2022年6日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