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荔波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公告|12月23日笔试

2023-12-19 来源:

根据《荔波县公安局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经研究,笔试工作定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9:0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45)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地点: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板旺路1号)。

三、考场规则

1.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和使用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将给予本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和答题卡中的要求作答。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纸)规定答题区域按正确方式填涂,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纸)规定答题区域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未按正确方式作答或未在规定答题区域作答的,作答无效,均按零分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有答卷雷同,对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9.考生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也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若有违反,将给予本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0.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损坏试卷、答题卡,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若有违反,将给予本科目成绩为零分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

11.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12.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3.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相关考试规定并严格遵守。

咨询电话:0854-3611545(曾警官:18798423953)

荔波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8日  

根据《荔波县公安局 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经研究,笔试工作定于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9:0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45)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地点: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板旺路1号)。

三、考场规则

1.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和使用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将给予本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和答题卡中的要求作答。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纸)规定答题区域按正确方式填涂,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纸)规定答题区域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未按正确方式作答或未在规定答题区域作答的,作答无效,均按零分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若有答卷雷同,对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9.考生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也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若有违反,将给予本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0.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损坏试卷、答题卡,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若有违反,将给予本科目成绩为零分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

11.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12.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3.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相关考试规定并严格遵守。

咨询电话:0854-3611545(曾警官:18798423953)

荔波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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