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排名、面试和体能测试有关事宜
公告
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示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予以公示,笔试成绩排名和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4日前向荔波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在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方式
荔波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6日(星期六)。
2.地点: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
(四)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且公示无异议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五)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1月6日)上午7:50起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参加面试,其中01、03岗位进入第一候考室;02岗位进入第二候考室。未带证件、证件过期或与本人不符的,不能进入候考室。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1月6日)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8:30后未进入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请务必熟记面试相关时间要求,务必在面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场,安排好食宿,注意乘车时间及路线,避免因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当天请选择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到考点参加面试,尽量不要驾车出行,考生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内停放。
4.考生到达候考室后须上交随身携带的通讯、电子设备及书籍等相关物品,面试结束后归还,如发现未交的,将按违纪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和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记录在案。
5.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6.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用人单位或荔波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7.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招聘公告》执行。
三、体能测试相关事宜
(一)体能测评对象及分组情况
1.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人员。
2.体能测试根据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通过面试人数,进行分组,分为2组,即01、03岗位为A组;02岗位为B组。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7日(星期天)
2.地点:荔波县体育馆
体能测试当天(1月7日)8:00起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开始进入测评地点(荔波县体育馆田径场), 8:30后未进入测评地点(即未进入到荔波县体育馆田径场里面)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实施细则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测评项目和顺序依次为:
男子:纵跳摸高、10m ×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m ×4往返跑、800米跑。
纵跳摸高最多测评次数为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则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三次测评均不达标则该项目测评不合格;10m×4往返跑测评次数最多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则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两次测评均不达标则该项目测评不合格;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只有1次测评次数。
在执行过程中,上述3个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
体能测评对象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7日。
1.男子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项 目 |
标 准 |
30岁(含)以下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800米跑 |
≤4′2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对象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体能测评对象自行负责。
2.体能测评对象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自备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等物品。
3.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对象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拒绝签字确认或未签字确认的,其体能测评结果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能测评对象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不再递补。
5.体能测评对象须按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所在分组领队及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6.体能测评对象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7.如遇异常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期开展体能测评工作,则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时间。
四、纪律监督
面试及体能测评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五、荔波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宜均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libo.gov.cn))“平安荔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面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54-3611545/15085825245(石警官)
附件:荔波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荔波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1(4).xlsx
荔波县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