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镇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公告(若干)

2024-03-12 来源: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边境联防体制机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切实筑牢勐腊县勐腊镇边境管控防线,确保边境安全稳定和边疆繁荣发展,勐腊县勐腊镇边防事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联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02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联防员,主要协助边防事务中心负责边境地区联防所日常管理,使用物防、技防设施开展巡边守边固边工作。

招聘人数:若干名(因长期在边境一线工作,工作环境艰苦,原则上仅招聘男性)。聘用后将根据工作能力、报名意向和工作需要等因素,分配至勐腊县勐腊镇各联防所工作。

03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政审的方式进行招聘。

04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聘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

3.户籍要求:西双版纳州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勐腊县人口;

4.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确实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政策;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纹身和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边境专职联防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招聘建档立卡2021年识别的“三类人员”和脱贫户;优先招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警务辅助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引领带”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与境外人员有婚姻关系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边境专职联防员工作的。

05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2日8时开始。

2.报名地点:勐腊镇人民政府边防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依尖:18388242706;蔡军:1589434650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允许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规照4张、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需签订《勐腊县边境专职联防员承诺书》,填写《勐腊县边境专职联防员报名表》和《勐腊县边境专职联防员政审表》个人信息部分,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由所在乡镇(农场社区)、单位出具相关推荐证明和应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资格初审由各报名点负责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地点:勐腊镇人民政府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内容: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举止仪表、求职动机、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政审

由镇边防事务中心会同勐腊县勐腊边境派出所共同进行。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和政审结果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级媒体或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政审、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和自愿放弃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照其应聘乡镇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06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按照全省边境专职联防员最新工资标准发放,同时享受边境专职联防员晋升待遇、绩效考核、服装装备、执勤人身意外保险及五险等职业福利。

07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应聘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08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面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所有参加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对违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勐腊县勐腊镇边防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勐腊县勐腊镇公开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JblrzslBbTBezVDhSo5sw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边境联防体制机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切实筑牢勐腊县勐腊镇边境管控防线,确保边境安全稳定和边疆繁荣发展,勐腊县勐腊镇边防事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联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02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联防员,主要协助边防事务中心负责边境地区联防所日常管理,使用物防、技防设施开展巡边守边固边工作。

招聘人数:若干名(因长期在边境一线工作,工作环境艰苦,原则上仅招聘男性)。聘用后将根据工作能力、报名意向和工作需要等因素,分配至勐腊县勐腊镇各联防所工作。

03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政审的方式进行招聘。

04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聘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

3.户籍要求:西双版纳州户籍或长期居住在勐腊县人口;

4.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确实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政策;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纹身和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边境专职联防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役人员、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招聘建档立卡2021年识别的“三类人员”和脱贫户;优先招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警务辅助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引领带”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与境外人员有婚姻关系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边境专职联防员工作的。

05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2日8时开始。

2.报名地点:勐腊镇人民政府边防事务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依尖:18388242706;蔡军:1589434650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允许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规照4张、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需签订《勐腊县边境专职联防员承诺书》,填写《勐腊县边境专职联防员报名表》和《勐腊县边境专职联防员政审表》个人信息部分,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由所在乡镇(农场社区)、单位出具相关推荐证明和应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资格初审由各报名点负责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地点:勐腊镇人民政府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内容: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举止仪表、求职动机、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政审

由镇边防事务中心会同勐腊县勐腊边境派出所共同进行。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和政审结果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级媒体或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政审、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和自愿放弃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照其应聘乡镇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06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按照全省边境专职联防员最新工资标准发放,同时享受边境专职联防员晋升待遇、绩效考核、服装装备、执勤人身意外保险及五险等职业福利。

07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应聘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08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面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所有参加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对违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勐腊县勐腊镇边防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勐腊县勐腊镇公开招聘边境专职联防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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