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迪庆州德钦县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公告(1人)

2024-04-18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新迪庆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德钦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聚焦教育、医疗卫生、产业发展等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急需,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不断优化提升全县人才队伍结构,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现决定开展德钦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专项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岗位计划

专项引进1名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引进对象不含单位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有志于积极投身德钦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都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6.承诺在德钦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县外。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2.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

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  

(二)补助补贴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后参照《德钦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兑现安家补贴30万元,按在德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

(三)培养选拔。

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管理和培养工作,全县统筹、整体联动、一盘棋调配。

四、引进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以发送报名申请时间为准)。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德钦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经历业绩、单位同意推荐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压缩后上传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引进单位+学校+专业+姓名”(如:德钦县人民医院+XX大学+临床医学+张三)。不符合引进对象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招聘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于报名前在工作时间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拟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列入初步人选的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相关职称、经历业绩、单位同意推荐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4.考察及评审认定

(1)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党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评审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正式确定刚性引进人选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德钦先锋等系列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6.入职。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调动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协议)相关权利义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报名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守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规范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引进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二)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的,取消涉事拟聘人员的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德钦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岗位表

2.德钦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

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德钦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KGojBwDJlGQJEOaktnIA

为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新迪庆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庆州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德钦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聚焦教育、医疗卫生、产业发展等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急需,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不断优化提升全县人才队伍结构,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现决定开展德钦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专项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岗位计划

专项引进1名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具体名额、岗位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引进对象不含单位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有志于积极投身德钦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都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6.承诺在德钦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县外。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2.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

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  

(二)补助补贴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后参照《德钦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兑现安家补贴30万元,按在德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

(三)培养选拔。

引进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管理和培养工作,全县统筹、整体联动、一盘棋调配。

四、引进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4年4月23日(以发送报名申请时间为准)。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德钦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经历业绩、单位同意推荐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压缩后上传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引进单位+学校+专业+姓名”(如:德钦县人民医院+XX大学+临床医学+张三)。不符合引进对象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有关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招聘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请于报名前在工作时间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拟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列入初步人选的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相关职称、经历业绩、单位同意推荐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4.考察及评审认定

(1)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党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评审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正式确定刚性引进人选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德钦先锋等系列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6.入职。经考察、体检合格且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调动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协议)相关权利义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报名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守人才引进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规范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引进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二)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的,取消涉事拟聘人员的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德钦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岗位表

2.德钦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德钦县委组织部

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原标题:德钦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KGojBwDJlGQJEOakt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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