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剑河县招募青年就业见习公告

2024-04-23 来源: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募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24〕18号)文件精神,从2024年3月起,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关系界定和招募时间

(一)见习范围: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3届、2024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见习关系界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对象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是就业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三)招募时间:2024年见习生岗位发布时间从2024年3月开始至2024年10月底为止。招募时间结束后,不再另行招募。

二、就业见习单位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认定为见习单位:

(一)全县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各类单位(劳务派遣类除外)。

(二)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符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知识结构和技能特点的就业见习岗位。

(三)建立带教制度,有负责见习人员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辅导人员。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五)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重点鼓励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大数据等领域开发见习岗位,吸引更多大学毕业生到乡村振兴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见习。同时适当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更好发挥青年所学所长,开发高质量见习岗位,推动全县有意愿参加见习的青年都能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三、政策保障

(一)生活补助费。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以“先垫后补”原则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剩余部分由见习单位自行承担。见习单位也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适当提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

(二)商业保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见习生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进行申报,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

四、工作流程

(一)单位实名认证。见习单位需要通过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的“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板块提交申请。按照注册页面的提示要求填写登录账号、密码、联系电话、验证码等相关信息,进行单位用户注册。注册成功的用户,进行业务办理前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贵州省就业统一业务应用门户平台进行单位认证。各见习单位务必于2024年3月31前完成单位注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在内网系统进行审核明确审核意见。已经实名认证过的见习单位,可以直接在贵州公共招聘网发布岗位信息。

(二)岗位发布。用人单位在服务专区中进行见习单位认证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于2023年3月1日在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上向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见习岗位需求计划,将岗位信息及时在服务专区录入,录入见习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0个工作日内筛选审核通过后,在服务专区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见习报名。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等报名人员可以在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服务专区进行个人注册、认证,并登记见习意向后,可结合个人实际选择见习岗位进行投递。每位报名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见习单位对人员投递信息进行确认通过后原则上不能修改岗位,见习单位对人员投递信息进行确认不通过或超过7个工作日见习单位未进行确认,则见习人员可重新投递岗位。以“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人员需上传《毕业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可先上传《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情况材料,在见习上岗前向见习单位补交《毕业证书》即可;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报名的需提前至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4年剑河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jhx.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22_84338869.html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募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24〕18号)文件精神,从2024年3月起,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范围、关系界定和招募时间

(一)见习范围: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3届、2024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见习关系界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对象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是就业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三)招募时间:2024年见习生岗位发布时间从2024年3月开始至2024年10月底为止。招募时间结束后,不再另行招募。

二、就业见习单位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认定为见习单位:

(一)全县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各类单位(劳务派遣类除外)。

(二)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符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知识结构和技能特点的就业见习岗位。

(三)建立带教制度,有负责见习人员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辅导人员。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五)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重点鼓励本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大数据等领域开发见习岗位,吸引更多大学毕业生到乡村振兴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见习。同时适当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更好发挥青年所学所长,开发高质量见习岗位,推动全县有意愿参加见习的青年都能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三、政策保障

(一)生活补助费。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以“先垫后补”原则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剩余部分由见习单位自行承担。见习单位也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适当提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

(二)商业保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见习生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进行申报,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

四、工作流程

(一)单位实名认证。见习单位需要通过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的“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板块提交申请。按照注册页面的提示要求填写登录账号、密码、联系电话、验证码等相关信息,进行单位用户注册。注册成功的用户,进行业务办理前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贵州省就业统一业务应用门户平台进行单位认证。各见习单位务必于2024年3月31前完成单位注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在内网系统进行审核明确审核意见。已经实名认证过的见习单位,可以直接在贵州公共招聘网发布岗位信息。

(二)岗位发布。用人单位在服务专区中进行见习单位认证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于2023年3月1日在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上向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见习岗位需求计划,将岗位信息及时在服务专区录入,录入见习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0个工作日内筛选审核通过后,在服务专区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见习报名。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等报名人员可以在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gzggzpw.gzsrs.cn/)服务专区进行个人注册、认证,并登记见习意向后,可结合个人实际选择见习岗位进行投递。每位报名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见习单位对人员投递信息进行确认通过后原则上不能修改岗位,见习单位对人员投递信息进行确认不通过或超过7个工作日见习单位未进行确认,则见习人员可重新投递岗位。以“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人员需上传《毕业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可先上传《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情况材料,在见习上岗前向见习单位补交《毕业证书》即可;以“16-24岁失业青年”身份报名的需提前至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4年剑河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jhx.gov.cn/xwzx/tzgg/202404/t20240422_84338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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