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盘州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6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盘州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流程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盘州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63名,具体招聘职位情况详见《盘州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六盘水市户籍的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
2.部分职位定向招聘高中(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的六盘水市户籍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品行端正;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2日-2004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10.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11.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或留置看护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5日17:00期间登录盘州市公安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panzhougz.pzhl.net),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及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盘州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不超过30KB)。报考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申请时设置的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进入审核流程。若无法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说明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不符合该职位报名条件。若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均会导致报名失败。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6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盘州市公安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panzhougz.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盘州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招聘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7月15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2年7月15日17:00至7月16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如缴费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于每日下午17:30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panzhou.gov.cn)公示报名人数比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职位(以缴费人数为准)。报名缴费结束后会面向社会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7:00在盘州市公安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panzhougz.pzhl.net)上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如无符合条件的职位可办理退费手续。
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panzhou.gov.cn)上进行公示。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9:00至7月30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盘州市公安局网上报名系(http://panzhougz.pzhl.net)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31日9:00-11:30。
3.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为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 资格复审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盘州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定向招聘退役军人职位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按规定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实填写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该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为公示期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六)体能测评
1.测评项目: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评人员为参加面试的考生,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1.参加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
3.其他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计划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panzhou.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盘州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岗位安排和薪酬待遇
(一)拟聘用的留置看护人员由盘州市公安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聘用的留置看护人员为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部门负责实施考核。
(二)聘用的留置看护人员月薪按照上年度贵州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知识分子津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增资100元),按照盘州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不享受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等待遇。
六、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附件3),做好相应的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如在考试前贵州省、六盘水市疫情防控政策或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发生调整,考生须自觉服从最新疫情防控安排。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培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盘州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招聘公告》解释权归盘州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通讯不畅等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3237055;
举报监督电话:0858-3632872。
附件:1.盘州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盘州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xls
3.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doc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