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5月16-22日报名

2024-05-17 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经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研究,特委托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8名(男性6名,女性2名)。实行分岗位招录,招录综合岗2人(男、女各1名)、业务岗6人(男性5人、女性1人)<详见附件1>。人员招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州院相关部门,主要协助员额制检察官从事辅助性工作,或协助司法行政人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以及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能力,能熟练掌握操作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及文档美化等工作。同等条件下,法学类、法律实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优先考虑;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户;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16日起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报名方式进行,邮箱:3135486897@qq.com。线下报名的,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线上报名的,需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下午17:00。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至5月22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3.报名受理:委托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办理。线下报名地址:贵州省兴义市盘江西路4号。

(三)报名时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黔西南州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提供的材料不全或涉嫌造假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主要以专业测试和面试为主。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一)专业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公文写作、文档及表格录入(文档编辑排版)等。总分占40分。

(二)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组织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执行力和落实力等。面试总分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六、体检

根据拟聘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监督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配合实施,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关门户网站和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针对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与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检察辅助人员。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严格落实《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制度。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代为组织。

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关于电话通知事项方面,考生需随时关注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若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329911626、15870390024、18185679639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6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研究,特委托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8名(男性6名,女性2名)。实行分岗位招录,招录综合岗2人(男、女各1名)、业务岗6人(男性5人、女性1人)<详见附件1>。人员招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州院相关部门,主要协助员额制检察官从事辅助性工作,或协助司法行政人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以及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能力,能熟练掌握操作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及文档美化等工作。同等条件下,法学类、法律实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优先考虑;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户;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16日起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报名方式进行,邮箱:3135486897@qq.com。线下报名的,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线上报名的,需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下午17:00。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至5月22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3.报名受理:委托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办理。线下报名地址:贵州省兴义市盘江西路4号。

(三)报名时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黔西南州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考生在资格审查环节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提供的材料不全或涉嫌造假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主要以专业测试和面试为主。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一)专业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公文写作、文档及表格录入(文档编辑排版)等。总分占40分。

(二)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组织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执行力和落实力等。面试总分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

六、体检

根据拟聘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监督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配合实施,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关门户网站和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针对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与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检察辅助人员。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严格落实《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制度。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黔西南州世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代为组织。

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关于电话通知事项方面,考生需随时关注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若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5329911626、15870390024、18185679639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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