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我院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经威宁县妇幼保健院党委研究,现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48名,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威宁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7月1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临床医师岗位(临床医学类)且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威宁县户籍(生源)限制的岗位是指截至2022年7月13日户籍在威宁县的人员或原为威宁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市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报考。
8.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威宁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9.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22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截至2022年7月13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4、截至2022年7月13日威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在威宁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务公开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聘用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3、报名人员应详细了解资格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和《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4)。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威宁县妇幼保健院住院部一楼大厅
5.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威宁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出具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一式两份;
(5)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4)一份。
6、报名费(现金):100元/人。
(三)考试方式
1、若单个岗位代码类别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达到1:7比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代码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若单个岗位代码类别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1:7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0%。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2022年7月17日(9:00-11:00),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5、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6、笔试地点:威宁县第五小学;
7、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8、笔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9、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 检
体检合格后,立即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方能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后待遇按医院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五)政审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立即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方能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后待遇按医院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18486501641(威宁县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13984591079(威宁县妇幼保健院纪检监督员)
2、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3、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威宁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威宁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上公布。
5、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考试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威宁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