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毕节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05人公告

2024-10-28 来源:

因工作需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工作程序及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05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

2.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上(1974年11月之前)、60周岁以下(1964年11月以后),女性45周岁以上(1979年11月之前)、5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以后)。

3.从事过环卫保洁、城市管理工作者优先录用。

四、待遇

月工资1760元/月(含个人保险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保。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 公告发布:2024年10月25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

3. 报名地点: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和瑞庭1号楼二楼)

4、报名所需材料: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1张。

5、报名结束后,由招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谈。

6、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六、面谈

面谈时间:2024年10月30日、31日。

面谈地点: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

七、招用、管理及退出

经面谈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

招用人员按照《纳雍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纳人社字〔2022〕269号)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53686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3526469(县纪委县监委纠风室)

0857-3523356(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组)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25日

因工作需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工作程序及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05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

2.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上(1974年11月之前)、60周岁以下(1964年11月以后),女性45周岁以上(1979年11月之前)、5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以后)。

3.从事过环卫保洁、城市管理工作者优先录用。

四、待遇

月工资1760元/月(含个人保险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保。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 公告发布:2024年10月25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

3. 报名地点: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和瑞庭1号楼二楼)

4、报名所需材料: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1张。

5、报名结束后,由招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谈。

6、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六、面谈

面谈时间:2024年10月30日、31日。

面谈地点: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

七、招用、管理及退出

经面谈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

招用人员按照《纳雍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纳人社字〔2022〕269号)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53686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3526469(县纪委县监委纠风室)

0857-3523356(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组)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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