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镇远县人民医院招聘员额制编制人员50名公告|9月5日-7日报名

2022-08-28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镇远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一院两区”科室设置所急需人才及建成三乙医院储备人才,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编办《关于核定镇远县人民医院员额制编制的通知》(镇远编办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2年镇远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员额制编制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镇远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0岁(1981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不符合本《实施方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南门沟)。

4.报名费每人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5.报名要求: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以及近期免冠1英寸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

(5)需提供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盖章证明并附出具证明人手写签名及电话号码;

(6)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援鄂、援沪、援省、援州工作经历并获得相关荣誉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要求为准;

(9)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确定报考岗位,并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并视为自动弃权。

6.《笔试准考证》领取: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3日至2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到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加分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援鄂、援沪、援省、援州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获得相关荣誉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报名(缴费)结束后,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1)笔试命题。笔试考试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命题。

(2)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9月25日上午进行,考试地点为镇远县,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签订《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附件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国家、省、州疫情防控要求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特别提醒:因进入考场前需扫描和检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考场前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智能手机,进场前交监考人员检查,进入考场后手机交由监考人员管理,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笔试成绩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3.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导致延误考试。

(1)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同时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50%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50%。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以递补。

)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镇远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2.开展体检。体检工作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不符合本《实施方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聘用备案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远县人民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合同关系的,在与镇远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七、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员额制编制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2022年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为绿色,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在测量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参加考试。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5-3870064(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0855-5718027(镇远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5-12388 ?(镇远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镇远县人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50名员额制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镇远县人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50名员额制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3: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doc

为进一步加强镇远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一院两区”科室设置所急需人才及建成三乙医院储备人才,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编办《关于核定镇远县人民医院员额制编制的通知》(镇远编办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2年镇远县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员额制编制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镇远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取得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0岁(1981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不符合本《实施方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通过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南门沟)。

4.报名费每人100元,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5.报名要求: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以及近期免冠1英寸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

(5)需提供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盖章证明并附出具证明人手写签名及电话号码;

(6)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援鄂、援沪、援省、援州工作经历并获得相关荣誉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8)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要求为准;

(9)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确定报考岗位,并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并视为自动弃权。

6.《笔试准考证》领取: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3日至2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到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加分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援鄂、援沪、援省、援州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获得相关荣誉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3)报名(缴费)结束后,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

2.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1)笔试命题。笔试考试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命题。

(2)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9月25日上午进行,考试地点为镇远县,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签订《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附件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国家、省、州疫情防控要求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特别提醒:因进入考场前需扫描和检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进入考场前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智能手机,进场前交监考人员检查,进入考场后手机交由监考人员管理,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笔试成绩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3.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导致延误考试。

(1)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同时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50%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50%。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以递补。

)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镇远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2.开展体检。体检工作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不符合本《实施方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聘用备案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远县人民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备案。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合同关系的,在与镇远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七、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员额制编制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2022年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为绿色,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在测量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参加考试。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镇远县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5-3870064(镇远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0855-5718027(镇远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5-12388 ?(镇远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镇远县人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50名员额制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镇远县人民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50名员额制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3:2022年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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