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迪庆香格里拉市公安局招聘25人公告|9月5-7日报名

2022-08-29 来源: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同等条件下,辅警岗位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性质

此次辅警招聘人数为25人(限男性)。

经公开招聘录取后,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日常办公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秘密级事项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迪庆州户籍或者外地户籍但实际居住地在香格里拉市的(以香格里拉市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为依据);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到初中文化(但需2017年1月1日后退役的);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矫正视力在4.6以上,身高不低于170CM;

6、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已经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吸毒在册人员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家属三代内有精神病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6、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得报考;

7、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8、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时至9月7日12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安定路中段市人社局一楼大厅;

4、应聘者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伍证 (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5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前往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将对报名考生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真伪进行审查;

5、应聘者资格审查时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二) 体能测评

1、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迪庆州民族体育中心足球场(五凤山);

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前60名进入笔试;

3、男子30岁及以下: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3"1合格,1000米跑≤4′35"合格;

4、男子31岁及以上: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3"4合格,1000米跑≤4′45"合格;

5、必须三个项目全部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因自身原因进行测评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确定,不再进行复测。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0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公安业务、计算机、公文写作等知识;

4、考试形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9月12日下午14: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根据笔试成绩报告,考生以1:2比例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发生迟到、未到及不遵守考场纪律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在香格里拉警方微信公众号、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进行公示(只公示考号及成绩)。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0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前25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和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考察和政审环节,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5种情形之一的,考察和政审不合格。

(七)递补

体检、政审阶段出现考试放弃或者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香格里拉警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对象准考证号、姓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测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该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参加考试。

3.近期有过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两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考试。

5.国内有本土疫情城市、省内非高、中风险边境县(市、区)、行程码带*号的考生,应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到昆明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7.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需配合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对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且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二)要求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期间,要求考生要自觉维护测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要求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本批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香格里拉市劳动力市场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每人每月实领3000元,并由单位负责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辅警服装。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时要在《报名表》上的右上角注明“愿意服从”字样;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的学历、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四)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五)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我单位会通过微信平台、短信、电话等方式将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信息通知到应聘者本人,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不再单独通知到本人。

(六)所招聘辅警上岗后,因考试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按照减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招聘,招聘对象为本次招聘中进入面试程序而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结合考生意愿和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直接开展体检、政审、公示程序,经体检、政审且对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八)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2847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8日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香格里拉市公安局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同等条件下,辅警岗位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工作性质

此次辅警招聘人数为25人(限男性)。

经公开招聘录取后,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日常办公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秘密级事项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迪庆州户籍或者外地户籍但实际居住地在香格里拉市的(以香格里拉市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为依据);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到初中文化(但需2017年1月1日后退役的);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矫正视力在4.6以上,身高不低于170CM;

6、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已经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吸毒在册人员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家属三代内有精神病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6、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得报考;

7、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8、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时至9月7日12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安定路中段市人社局一楼大厅;

4、应聘者于报名时间段内,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退伍证 (以上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5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前往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市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将对报名考生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证件真伪进行审查;

5、应聘者资格审查时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二) 体能测评

1、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迪庆州民族体育中心足球场(五凤山);

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前60名进入笔试;

3、男子30岁及以下: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3"1合格,1000米跑≤4′35"合格;

4、男子31岁及以上: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10米×4往返跑≤13"4合格,1000米跑≤4′45"合格;

5、必须三个项目全部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评或因自身原因进行测评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确定,不再进行复测。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0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公安业务、计算机、公文写作等知识;

4、考试形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9月12日下午14: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根据笔试成绩报告,考生以1:2比例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发生迟到、未到及不遵守考场纪律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在香格里拉警方微信公众号、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进行公示(只公示考号及成绩)。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09: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前25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和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考察和政审环节,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5种情形之一的,考察和政审不合格。

(七)递补

体检、政审阶段出现考试放弃或者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香格里拉警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对象准考证号、姓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测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该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参加考试。

3.近期有过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两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考试。

5.国内有本土疫情城市、省内非高、中风险边境县(市、区)、行程码带*号的考生,应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到昆明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7.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需配合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对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且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二)要求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期间,要求考生要自觉维护测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要求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本批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香格里拉市公安局、香格里拉市劳动力市场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每人每月实领3000元,并由单位负责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辅警服装。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时要在《报名表》上的右上角注明“愿意服从”字样;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的学历、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

(四)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五)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我单位会通过微信平台、短信、电话等方式将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信息通知到应聘者本人,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不再单独通知到本人。

(六)所招聘辅警上岗后,因考试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按照减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进行招聘,招聘对象为本次招聘中进入面试程序而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结合考生意愿和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直接开展体检、政审、公示程序,经体检、政审且对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八)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2847

香格里拉市公安局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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