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丹寨县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辅警简章|10月31-11月4日报名

2022-10-31 来源:

为加强留置看护人员队伍建设,结合丹寨县留置看护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人员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在丹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由丹寨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9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4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户籍地及学历要求

黔东南州内户籍,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男性、女性年龄均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赤足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酌定不予起诉的,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被辞退、解聘的;

6.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本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证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留置看护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条件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不能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入加分,加分统一在笔试以后进行,所加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

1.因工作突出,获省部级、厅局(地市)级、县处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2.获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高级会计师(含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的加2分,获得国家司法考试C证、中级会计师证、中级经济师的加1分;

3.退役军人加1分;

4.曾在部队荣获个人嘉奖的加1分;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加2分;

5.公安英模、英烈及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子女加5分。

四、岗位职责和报酬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一)岗位职责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留置专业看护及相关勤务工作。

(二)报酬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资待遇按照规定扣除社会保险后,原则上实发工资不低于2800元。工资增长机制和年终目标考核奖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试用期3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国家规定办理。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时至11月4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丹寨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大楼413室)。联系人:龙警官,联系电话:18212323646。

3.报考人员须填写《丹寨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并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加分项目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10日,丹寨县公安局六楼大会议室。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笔试要求: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到场参加笔试,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扫场所码、测体温、登记,扫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我省疫情防控政策有变化的,按新的防控政策执行。

5.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丹寨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及云上丹寨网上公布。

(三)面试及综合成绩

1.面试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男女招聘职数的1: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工作由丹寨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参加笔试人员未满招聘职数1:1.5的,面试成绩需达全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取得参加下一阶段测试资格。

2.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能测评

面试、体能测试同一天举行,上午举行面试,下午举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30秒,单次确定成绩)。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按招聘男女职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则以加分项确定;加分项成绩再相同的,则重新面试确定。

2.体检时间及费用

待体能测试结束,综合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综合成绩排名及入闱体检人员情况在丹寨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及云上丹寨网上公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总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六)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贵州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丹寨县留置看护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

(七)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丹寨县金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咨询电话:18212323646(县公安局政工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5-3611132(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丹寨县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发布的最新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省、州、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2.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相关招考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丹寨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doc

为加强留置看护人员队伍建设,结合丹寨县留置看护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人员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招聘工作在丹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由丹寨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9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4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户籍地及学历要求

黔东南州内户籍,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男性、女性年龄均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赤足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酌定不予起诉的,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被辞退、解聘的;

6.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7.本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名时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证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留置看护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条件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同一事项多次获得表彰奖励的不能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奖励计入加分,加分统一在笔试以后进行,所加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

1.因工作突出,获省部级、厅局(地市)级、县处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2.获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高级会计师(含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的加2分,获得国家司法考试C证、中级会计师证、中级经济师的加1分;

3.退役军人加1分;

4.曾在部队荣获个人嘉奖的加1分;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加2分;

5.公安英模、英烈及因公牺牲民警辅警子女加5分。

四、岗位职责和报酬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单位和国家公务员身份。

(一)岗位职责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的主要工作职责为:留置专业看护及相关勤务工作。

(二)报酬

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资待遇按照规定扣除社会保险后,原则上实发工资不低于2800元。工资增长机制和年终目标考核奖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试用期3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国家规定办理。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9:00时至11月4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丹寨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大楼413室)。联系人:龙警官,联系电话:18212323646。

3.报考人员须填写《丹寨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并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加分项目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11月10日,丹寨县公安局六楼大会议室。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笔试要求: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到场参加笔试,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扫场所码、测体温、登记,扫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我省疫情防控政策有变化的,按新的防控政策执行。

5.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丹寨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及云上丹寨网上公布。

(三)面试及综合成绩

1.面试

1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男女招聘职数的1: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工作由丹寨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参加笔试人员未满招聘职数1:1.5的,面试成绩需达全场平均分及以上,方可取得参加下一阶段测试资格。

2.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能测评

面试、体能测试同一天举行,上午举行面试,下午举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25秒,单次确定成绩),女子800米跑(合格标准为≤4分30秒,单次确定成绩)。

体能测评当场当次进行,并当场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不签认的由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签字注明。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在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的,须在测评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按招聘男女职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则以加分项确定;加分项成绩再相同的,则重新面试确定。

2.体检时间及费用

待体能测试结束,综合成绩及入闱体检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综合成绩排名及入闱体检人员情况在丹寨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及云上丹寨网上公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相关要求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的,按总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结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

(六)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贵州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丹寨县留置看护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

(七)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丹寨县金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咨询电话:18212323646(县公安局政工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5-3611132(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接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丹寨县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发布的最新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省、州、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2.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相关招考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丹寨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留置专业看护队伍辅警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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