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麻江县人民医院招聘40人实施方案|11月15-17日报名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基层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工作,提升我县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麻江县纪委监委监督、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麻江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进行,招聘工作由麻江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部分岗位有户籍限制,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14日及之前,详见职位表。
6.部分岗位有工作经历限制,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14日及之前,详见职位表。
7.身体条件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jiang.gov.cn/xwzx/tzgg/)向社会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麻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除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有工作经历限制的,需提供所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须经所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加分申请表》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信息,对照《麻江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急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六、考试方式及综合成绩计算
(一)考试方式:采取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麻江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需笔试,笔试岗位、时间和地点将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ajiang.gov.cn/xwzx/tzgg/)进行公告。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ajiang.gov.cn/xwzx/tzgg/)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导致延误考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个人面试得分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加分
加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及以前。1.承担过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疫情防控驰援任务总分加2分,需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表扬)通报,相关证明、文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2.取得专科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总分加0.5分,取得本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总分加1分,须验合格证原件,交复印件。
(四)综合成绩计算
1.需笔试考生的成绩计算为: 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50%+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50%+加分。
2.直接进行面试考生的成绩计算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体检对象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直接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体检对象的,则对不能确定体检对象的考生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按政审程序进行政审考察,麻江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九、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编制备案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聘用审批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顺延递补。
十、待遇
编制备案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发〔2016〕35号)文件执行。
(一)经录用后的人员,薪酬待遇等方面与麻江县人民医院本单位编制内人员同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备案制人员统一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聘期满后,无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违规违法行为者可续聘。
(三)根据医改相关政策,此备案制人员的编制只在麻江县人民医院有效,编制备案制人员离职后相关待遇自动停止。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主动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江县卫生健康局的业务指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麻江县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2622020(麻江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855-2622452 (麻江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
1.麻江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急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职位表.xls
2.麻江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急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报名表.doc
3.麻江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急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审核加分申请表.doc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基层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工作,提升我县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麻江县纪委监委监督、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麻江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进行,招聘工作由麻江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部分岗位有户籍限制,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14日及之前,详见职位表。
6.部分岗位有工作经历限制,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14日及之前,详见职位表。
7.身体条件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麻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jiang.gov.cn/xwzx/tzgg/)向社会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麻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如因疫情防控工作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除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有工作经历限制的,需提供所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须经所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加分申请表》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信息,对照《麻江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急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六、考试方式及综合成绩计算
(一)考试方式:采取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麻江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需笔试,笔试岗位、时间和地点将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ajiang.gov.cn/xwzx/tzgg/)进行公告。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麻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ajiang.gov.cn/xwzx/tzgg/)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导致延误考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个人面试得分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加分
加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及以前。1.承担过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疫情防控驰援任务总分加2分,需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表扬)通报,相关证明、文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2.取得专科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总分加0.5分,取得本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总分加1分,须验合格证原件,交复印件。
(四)综合成绩计算
1.需笔试考生的成绩计算为: 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50%+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50%+加分。
2.直接进行面试考生的成绩计算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体检对象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直接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体检对象的,则对不能确定体检对象的考生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按政审程序进行政审考察,麻江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九、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编制备案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聘用审批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顺延递补。
十、待遇
编制备案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发〔2016〕35号)文件执行。
(一)经录用后的人员,薪酬待遇等方面与麻江县人民医院本单位编制内人员同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备案制人员统一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聘期满后,无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违规违法行为者可续聘。
(三)根据医改相关政策,此备案制人员的编制只在麻江县人民医院有效,编制备案制人员离职后相关待遇自动停止。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主动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江县卫生健康局的业务指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麻江县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2622020(麻江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855-2622452 (麻江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
1.麻江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急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职位表.xls
2.麻江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急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报名表.doc
3.麻江县人民医院2022年紧急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审核加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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