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山州砚山县森林草原招聘65人公告|11月14-18日报名

2022-11-16 来源:

为顺利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按照“制度化、准军事化、业务化、科学化”的管理要求,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训练有素、管理规范、反应迅速、能征善战”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的批复》(砚政复〔2015〕394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相关待遇的批复》(砚政复〔2018〕347号)批复,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2022—2023年度砚山县专业扑火队员65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由砚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乡镇人民政府自主开展,坚持双向选择、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砚山县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非编制内专业扑火队员65名。其中:县级招聘30名,由县级自行招聘、管理、考核;乡镇招聘共35名,由乡镇自行招聘、管理、考核。

三、招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用对象。

县级专业扑火队员原则上户籍在本县范围内;乡(镇)专业扑火队员原则上按照属地招聘;招聘对象限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年龄在18至55周岁(有扑火经验者优先招用,复退军人、有经验的队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够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用人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火场工作原则,自觉遵守专业扑火队员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

(三)工作职责

主要在砚山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及县林草局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符合招用工作要求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县级专业扑火队员报名者需本人到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五楼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乡镇专业扑火队员需本人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医疗机构体检报告单;

3.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白底)。

备注:报名者需填写报名审批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4.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五、用工方式、时间、待遇

(一)此次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确定招聘人员。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表现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将解除聘用,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符合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中队长每人每月2800元,队员每人每月2600元,统一由县林草局缴纳“意外伤害险”,食宿由县林草局及涉及乡(镇)统一安排。

(三)招聘人员共65人,其中县级30人(设五名中队长),江那镇5人(设一名中队长),盘龙乡5人(设一名中队长),八嘎乡5人(设一名中队长),蚌峨乡5人(设一名中队长),阿猛镇5人(设一名中队长),者腊乡5人(设一名中队长),维摩乡5人(设一名中队长)。

(四)县级专业扑火队拟聘人员与县森林和草原局签订聘用合同。乡镇专业扑火队拟聘人员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五)一经录用,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的批复》,服务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属季节性招聘。

(六)联系人:严文仁,电话:3131443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由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及涉及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涉及乡(镇)纪委及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76—3133055,0876-3130299。

江那镇监督电话:0876—3130867

盘龙乡监督电话:0876—3650011

八嘎乡监督电话:0876—3870019

蚌峨乡监督电话:0876—3860559

阿猛镇监督电话:0876—3830177

者腊乡监督电话:0876—3648822

维摩乡监督电话:0876—3650270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

区域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级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五楼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

 陈  斌

0876-3131443;

 

(镇)

江那镇

江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金华波

3123493

盘龙乡

盘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沈学引

3660024

八嘎乡

八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卢显雪

3870119

蚌峨乡

蚌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王忠福

3860030

阿猛镇

阿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杨大庆

3830015

者腊乡

者腊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杨廷华

3640038

维摩乡

维摩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张  平

3652119

为顺利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按照“制度化、准军事化、业务化、科学化”的管理要求,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训练有素、管理规范、反应迅速、能征善战”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的批复》(砚政复〔2015〕394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相关待遇的批复》(砚政复〔2018〕347号)批复,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拟在全县范围内招聘2022—2023年度砚山县专业扑火队员65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由砚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乡镇人民政府自主开展,坚持双向选择、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砚山县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非编制内专业扑火队员65名。其中:县级招聘30名,由县级自行招聘、管理、考核;乡镇招聘共35名,由乡镇自行招聘、管理、考核。

三、招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用对象。

县级专业扑火队员原则上户籍在本县范围内;乡(镇)专业扑火队员原则上按照属地招聘;招聘对象限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年龄在18至55周岁(有扑火经验者优先招用,复退军人、有经验的队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够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用人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火场工作原则,自觉遵守专业扑火队员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

(三)工作职责

主要在砚山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工作及县林草局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符合招用工作要求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县级专业扑火队员报名者需本人到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五楼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乡镇专业扑火队员需本人到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医疗机构体检报告单;

3.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白底)。

备注:报名者需填写报名审批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4.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五、用工方式、时间、待遇

(一)此次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确定招聘人员。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表现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将解除聘用,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符合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中队长每人每月2800元,队员每人每月2600元,统一由县林草局缴纳“意外伤害险”,食宿由县林草局及涉及乡(镇)统一安排。

(三)招聘人员共65人,其中县级30人(设五名中队长),江那镇5人(设一名中队长),盘龙乡5人(设一名中队长),八嘎乡5人(设一名中队长),蚌峨乡5人(设一名中队长),阿猛镇5人(设一名中队长),者腊乡5人(设一名中队长),维摩乡5人(设一名中队长)。

(四)县级专业扑火队拟聘人员与县森林和草原局签订聘用合同。乡镇专业扑火队拟聘人员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五)一经录用,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的批复》,服务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属季节性招聘。

(六)联系人:严文仁,电话:3131443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由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及涉及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涉及乡(镇)纪委及社会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876—3133055,0876-3130299。

江那镇监督电话:0876—3130867

盘龙乡监督电话:0876—3650011

八嘎乡监督电话:0876—3870019

蚌峨乡监督电话:0876—3860559

阿猛镇监督电话:0876—3830177

者腊乡监督电话:0876—3648822

维摩乡监督电话:0876—3650270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

区域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级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五楼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

 陈  斌

0876-3131443;

 

(镇)

江那镇

江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金华波

3123493

盘龙乡

盘龙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沈学引

3660024

八嘎乡

八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卢显雪

3870119

蚌峨乡

蚌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王忠福

3860030

阿猛镇

阿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杨大庆

3830015

者腊乡

者腊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杨廷华

3640038

维摩乡

维摩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办公室)

张  平

365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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