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沧市耿马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44人公告

2022-11-21 来源: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稳控力度,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耿马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4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分布
1、城区派出所9人【县局辅警:男性8人,女性1人(文秘岗)】;
2、孟定派出所22人(交警辅警12人,社区专干10人,限男性);
3、勐撒派出所4人(交警辅警,限男性);
4、勐永派出所4人(交警辅警,限男性);
6、四排山派出所4人(交警辅警,限男性);

5、大兴派出所1人(交警辅警,限女性)。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三)年满18周岁;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优先),会基本电脑操作;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貌端正,型体适中,口齿清楚,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及家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劳动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地派出所。
  3.报名要求:
(1)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
(2)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退伍士兵还要持士兵退伍证;
(3)现场报名需按报考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录派出所招聘员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其本人和家庭关系人进行政审。政审无问题,且符合以上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男女4X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计算。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耿马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耿马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政审合格者的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录派出所进行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
(六)招录优先对象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政法类、体育类院校毕业生;
5.持C照以上人员。
(七)工资福利
根据招录岗位,按耿马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社区专干工资标准发放;
(八)日常管理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务合同,按警务辅助人员统一管理。

 四、联系人:
城区派出所:申警官(13759349695)
           李警官(13529985343);
孟定派出所:康警官(15087810336)
           李警官(13888680854);
勐撒派出所:马警官(13759395256);
勐永派出所:俸警官(13988361551)
           罗警官(13578420642);
四排山派出所:刘警官(13578329420);
大兴派出所:余警官(13988301979)
           文警官(1878843887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稳控力度,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耿马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4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分布
1、城区派出所9人【县局辅警:男性8人,女性1人(文秘岗)】;
2、孟定派出所22人(交警辅警12人,社区专干10人,限男性);
3、勐撒派出所4人(交警辅警,限男性);
4、勐永派出所4人(交警辅警,限男性);
6、四排山派出所4人(交警辅警,限男性);

5、大兴派出所1人(交警辅警,限女性)。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三)年满18周岁;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优先),会基本电脑操作;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貌端正,型体适中,口齿清楚,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及家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劳动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地派出所。
  3.报名要求:
(1)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
(2)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退伍士兵还要持士兵退伍证;
(3)现场报名需按报考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录派出所招聘员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其本人和家庭关系人进行政审。政审无问题,且符合以上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男女4X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计算。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耿马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耿马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政审合格者的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录派出所进行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
(六)招录优先对象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政法类、体育类院校毕业生;
5.持C照以上人员。
(七)工资福利
根据招录岗位,按耿马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社区专干工资标准发放;
(八)日常管理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务合同,按警务辅助人员统一管理。

 四、联系人:
城区派出所:申警官(13759349695)
           李警官(13529985343);
孟定派出所:康警官(15087810336)
           李警官(13888680854);
勐撒派出所:马警官(13759395256);
勐永派出所:俸警官(13988361551)
           罗警官(13578420642);
四排山派出所:刘警官(13578329420);
大兴派出所:余警官(13988301979)
           文警官(1878843887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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