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卫生院见习人员招录公告|报名截止11月29日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卫生院为“保山市隆阳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经医院研究,拟招录见习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录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包括省外户籍),处于失业状态并进行失业登记。
(二)年满16周岁-24周岁我省户籍的失业青年,并进行失业登记。
(三)之前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见习工作,未领过见习补贴。
(四)若已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均不符合招录条件。
二、见习岗位及待遇
(一)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生活补助费,具体标准为:
1.临床医学专业见习岗1人,
2.护理专业见习岗2人。
见习期内生活补助将依据保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为保证见习质量,所有见习生带教老师为各科室负责人,实施一对一带教。
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三、招录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17:00止。
2.现场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卫生院办公楼3楼院办公室,联系电话:17708750304。现场报名持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卫生院办公楼3楼院办公室直接报名。
3.其他报名方式:本次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毕业生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院办公室负责人微信:17708750304,或院办公室负责人QQ邮箱:453536631@qq.com,通过线上方式参与报名。
4.报名相关材料清单
报名表(附件1)、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创业证》、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等岗位要求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由资格审核组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进入考核面试环节人员,于2022年11月29日22:00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本人,逾期未接到通知的,即为未进入考核面试环节,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环节由临床技能操作、面试、笔试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临床技能操作(20分)、面试(50分)、笔试(3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核成绩,临床专业第一名,护理专业第一名、第二名确定为拟招录对象。
(四)资格复审
由资格复审组现场组织进行,拟招录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或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取消资格。
(五)体检
组织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院方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组织签订见习协议。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人员到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接受“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查验。
(二)疫情防控标准须按届时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刘老师 17708750304
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卫生院为“保山市隆阳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经医院研究,拟招录见习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录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包括省外户籍),处于失业状态并进行失业登记。
(二)年满16周岁-24周岁我省户籍的失业青年,并进行失业登记。
(三)之前未在其他单位参加见习工作,未领过见习补贴。
(四)若已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均不符合招录条件。
二、见习岗位及待遇
(一)见习期间,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生活补助费,具体标准为:
1.临床医学专业见习岗1人,
2.护理专业见习岗2人。
见习期内生活补助将依据保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为保证见习质量,所有见习生带教老师为各科室负责人,实施一对一带教。
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三、招录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17:00止。
2.现场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卫生院办公楼3楼院办公室,联系电话:17708750304。现场报名持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卫生院办公楼3楼院办公室直接报名。
3.其他报名方式:本次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毕业生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院办公室负责人微信:17708750304,或院办公室负责人QQ邮箱:453536631@qq.com,通过线上方式参与报名。
4.报名相关材料清单
报名表(附件1)、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创业证》、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等岗位要求其他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由资格审核组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进入考核面试环节人员,于2022年11月29日22:00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本人,逾期未接到通知的,即为未进入考核面试环节,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环节由临床技能操作、面试、笔试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临床技能操作(20分)、面试(50分)、笔试(3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核成绩,临床专业第一名,护理专业第一名、第二名确定为拟招录对象。
(四)资格复审
由资格复审组现场组织进行,拟招录对象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或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取消资格。
(五)体检
组织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院方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组织签订见习协议。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人员到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接受“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查验。
(二)疫情防控标准须按届时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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