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2022年贵安新区大数据科创城产业集群有限公司招聘12人公告

2022-12-30 来源:

贵安新区大数据科创城产业集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群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21日,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由贵安产控集团与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基金共同出资组建设立。产业集群公司立足于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重点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主枢纽中心、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数字孪生、边缘数据及安全数据存储服务等项目。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目的

  为充分发挥人才、金融、招商、科技、公共服务等政策优势,高效推进落实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优三大产业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四大平台”、“两大”标杆的发展战略,助力新区“两主两特”产业发展,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流程控制、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集团公司(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同)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本次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聘人员共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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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对外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任职条件计算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时间计算日截止于报名截止之日。

  3.工作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产业大道龙山工业园A1栋。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的人员。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3.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知识扎实,能满足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公司的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5.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职业素养好且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大局意识和抗压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予录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并受到判刑、处罚、惩戒、行政拘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或尚未给予结论的;

  7.在国家和法定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入职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求职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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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和提交本人相关资料。

  3.扫码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按步骤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②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③上传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或照片(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扫描件);

  ④上传近期1寸彩色蓝底正面免冠照片;

  ⑤岗位所需其他相关应证材料电子扫描件。

  应聘者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必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相关信息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料不全或填写信息不完整者不予考虑,视为放弃招聘资格。未按要求提交1寸彩色蓝底正面免冠照片者不予考虑,视为放弃招聘资格;通过其他渠道投递、超过报名时间投递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缩减相应职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公司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择优选择报名人员进入初试环节,公司将通过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未进入初试环节的报名者不另行通知。

  (三)初试

  初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初试合格的进入复试环节。

  (四)复试

  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初试的人员,复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进行通知。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五)背景调查

  复试通过人员确定为背景调查对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需在通知复试合格后一周内提供政审材料、个人征信报告、原单位现实表现材料及廉洁自律情况,背景调查或延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背景调查符合要求的人员按照成绩排名按1:1进入体检环节,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须为“合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其他说明

 

因应聘者主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或面试分数排名情况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用工方式

  (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通过面试、背景调查及体检合格人员,经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聘用

  1.公司按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2.待遇及管理。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提供相应岗位市场化薪酬及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培训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及相关安排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未阅读、误读通知信息,或联系电话无法有效接通等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公告中报名方式是报名的唯一渠道,凡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或方式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背景调查、体检、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五)招聘简章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入场检测时和进入应聘现场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同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1. 《20221226产业集群公司2022年对外公开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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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6日

 

贵安新区大数据科创城产业集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群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21日,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由贵安产控集团与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基金共同出资组建设立。产业集群公司立足于贵阳大数据科创城,重点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主枢纽中心、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数字孪生、边缘数据及安全数据存储服务等项目。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目的

  为充分发挥人才、金融、招商、科技、公共服务等政策优势,高效推进落实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优三大产业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四大平台”、“两大”标杆的发展战略,助力新区“两主两特”产业发展,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流程控制、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集团公司(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同)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本次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聘人员共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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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对外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任职条件计算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时间计算日截止于报名截止之日。

  3.工作地点:贵州省贵安新区产业大道龙山工业园A1栋。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的人员。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3.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知识扎实,能满足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公司的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5.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职业素养好且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大局意识和抗压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予录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并受到判刑、处罚、惩戒、行政拘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或尚未给予结论的;

  7.在国家和法定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入职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背景调查、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求职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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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和提交本人相关资料。

  3.扫码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按步骤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②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③上传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或照片(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扫描件);

  ④上传近期1寸彩色蓝底正面免冠照片;

  ⑤岗位所需其他相关应证材料电子扫描件。

  应聘者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必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相关信息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料不全或填写信息不完整者不予考虑,视为放弃招聘资格。未按要求提交1寸彩色蓝底正面免冠照片者不予考虑,视为放弃招聘资格;通过其他渠道投递、超过报名时间投递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缩减相应职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公司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择优选择报名人员进入初试环节,公司将通过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未进入初试环节的报名者不另行通知。

  (三)初试

  初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初试合格的进入复试环节。

  (四)复试

  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初试的人员,复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进行通知。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五)背景调查

  复试通过人员确定为背景调查对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需在通知复试合格后一周内提供政审材料、个人征信报告、原单位现实表现材料及廉洁自律情况,背景调查或延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背景调查符合要求的人员按照成绩排名按1:1进入体检环节,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须为“合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其他说明

 

因应聘者主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综合成绩或面试分数排名情况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用工方式

  (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通过面试、背景调查及体检合格人员,经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聘用

  1.公司按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2.待遇及管理。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提供相应岗位市场化薪酬及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培训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及相关安排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未阅读、误读通知信息,或联系电话无法有效接通等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公告中报名方式是报名的唯一渠道,凡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或方式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背景调查、体检、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五)招聘简章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防疫要求。应聘人员应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入场检测时和进入应聘现场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同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1. 《20221226产业集群公司2022年对外公开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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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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